大学研究院
高等教育机关。国民党政府教育部于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公布《大学研究院组织规程》,研究院分文科研究所、理科研究所、法科研究所、教育研究所、农科研究所、工科研究所、商科研究所、医科研究所。凡具备三个研究所以上者,始得称研究院。大学可以设研究院,独立学院可以设研究所。研究所下设若干学部。研究期限为两年。民国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教育部公布《大学研究所暂行组织规程》将原来的研究院与各部取消,仅设立研究所,与各学系结合,并依学系的名称为研究所的名称。
高等教育机关。国民党政府教育部于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公布《大学研究院组织规程》,研究院分文科研究所、理科研究所、法科研究所、教育研究所、农科研究所、工科研究所、商科研究所、医科研究所。凡具备三个研究所以上者,始得称研究院。大学可以设研究院,独立学院可以设研究所。研究所下设若干学部。研究期限为两年。民国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教育部公布《大学研究所暂行组织规程》将原来的研究院与各部取消,仅设立研究所,与各学系结合,并依学系的名称为研究所的名称。
参见“礼部左参议”。
三公别称。古以三公比天之三台,衮即三公命服。《风俗通义·十反》: “(刘矩)三登台衮,号为名宰”。
户部侍郎省称。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广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
参见“上书房”。
公府诸曹之一。《通典·职官十五》说:“两汉有决曹、贼曹掾,主刑法。历代皆有,或谓之贼曹,或为法曹,或为墨曹。”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二十四曹参军,其后又置墨曹,设墨曹参军。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
汉初诸王国皆置御史大夫一人,位上卿,俸二千石。掌副丞相,属官有丞,掌图书秘籍及下官奏事,密举非法。景帝中五年省御史大夫等官。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官名。汉初王国除丞相外,亦有御史
散官名。金朝置,为司天监散官,二十五阶之第十九阶,秩正八品下。元沿置,为十四阶之第九阶,秩正七品。明洪武四年(1371)置,为钦天监散官,以授五官灵台郎。十五年废,改依文散官分授。官名,也是官阶名。金
官名。十六国后赵石勒赵王元年(319)置,掌管司法、律令等事务,以参军续咸、庾景任之。石勒称帝,建置百官后罢。
见“宣镇侍卫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