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吏部之处分制度。凡因故受降级处分之官员,视现任之级实降离任,称为降调。清朝之处分以级为差,有降一级至五级之别。凡降调而级不足者,如从八品降三级,无级可降,则议革职。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明制,经考察属
官名。北魏明元帝泰常二年(417)置,与天部、东部、西部、南部、北部大人并称为六部大人,处理国家日常政务,皆由诸公担任,其下设三属官。太武帝时复建尚书省,遂罢。
官名。北齐、隋与唐初置,属司农寺,参见该条。
科举考试中试卷名目之一。明清时应试者的原卷(墨卷)须由誊录入用朱笔誊写后送交给考官评阅,称为朱卷,以防考官认识应试者的笔迹之弊。
官名。秦、西汉为宗正副贰,秩千石,协助管理皇族外戚事务,参与审判宗室诏狱,由宗室充任。平帝元始四年(后4)改宗正为宗伯后罢。东汉复置,秩比千石。魏、晋、南朝沿置,或以他姓暂代。魏、晋、宋七品,梁四班,
官名。南朝梁、陈置,隶太官令。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西晋、北魏与右民郎互称,为尚书省右民曹长官。参见“右民郎”。
官名,即左户将和右户将。左户将掌左户郎,右户将掌右户郎;掌户卫叫户郎。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参见“监御曹令”。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弓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