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大理寺司直

大理寺司直

官名。隋初置, 大理寺司直十人,炀帝时增至十六人,掌出使推覆,若大理寺有疑案,则参议之。唐因隋旧制,置司直六人,所属有司直史二人。宋大理寺亦置司直,地位在评事之上。

猜你喜欢

  • 左三部照磨所

    官署名。元代于礼部置左三部照磨所,秩正八品,掌吏、户、礼三部钱谷计帐之事。主官有照磨一人,所属有典吏八人。

  • 护军校

    官名。满语称“巴牙喇壮达”。清朝八旗军营之下级官员,即护军队长。八旗满洲每佐领下各一人,共六百八十一人。其中包括空衔花翎护军校五十六名,每旗七人。八旗蒙古每佐领下各一人,共二百零四人。正六品,掌分辖营

  • 典仓署令丞

    官名。北齐始于太子家令寺置典仓署,有令及丞,又别领园丞。隋唐沿置,唐制,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九谷入藏及醯醢、庶羞、器皿、灯烛之事。下设园丞二人,典事六人。

  • 典北厨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厨”。

  • 拉雅哈资伯克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细民争讼。叶尔羌设一人。秩五品。

  • 郡议曹掾史

    郡门下吏名。据《汉旧仪》记载,汉代丞相府有议曹,职参谋议。郡国亦置议曹,为门下之职,称为门下议曹。设官有掾、史,见《两汉金石记》一一《苍颉庙碑阴》;且有置祭酒的,见《后汉书·任延传》;均属于散吏,可设

  • 河渠署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始置,隶都水监。唐朝沿置,掌河渠、陂池、堤堰、鱼醢之事,凡沟渠开塞,渔捕时禁,皆由其主管。有令一员、丞一员、河堤谒者六员及渔师等属。北宋初存其名而无职司。

  • 枢密都承旨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始置,为枢密院承旨司长官,总领诸房公事。后用枢密院吏递迁。神宗熙宁三年(1070)复用士人充任。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五品,领枢密院事务及承旨司之事

  • 汴梁稻田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崇祥总管府,掌汴梁大承华普庆寺田产。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 中京宰相府

    官署名。辽南面官。设左相、右相、左平章政事、右平章政事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