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宪
明朝巡抚之别称。
明朝巡抚之别称。
官名。即钩盾令。
唐朝御史台诸侍御史,除年长资深者一人主日常事务号为杂端外,余者呼为散端。
官名。北宋群牧司属官,以京朝官充任。参见“群牧司”。
官名合称。即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详各条。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笙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教奏乐器中笙管之属。北周依《周礼》之制,置司吹中士,正二命;司吹下士,正命。属春官府乐部中大夫。
杂任职名。唐置,属门下省,员额一人,掌装潢之事。
官名。北周置。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属官,员二人,统武环兵,下设武环率上士、武环倅长下士以佐其职。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环人下士六人,掌致师(挑战)、察军中奸慝,环巡邦
即“太子太师”。西晋因避司马师讳改。
即“提举帐勾磨勘司”。
官署名。即尚书省礼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礼部。官署名。明代内官有司礼监,简称司礼,负责宫廷礼节、内外章奏等。见《明史·职官三。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