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杂造局
官署名。置于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隶武备寺。置提领二员。
官署名。置于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隶武备寺。置提领二员。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原为兼差,三十四年改为专差。二人,正七品,由各司实缺小京官奏补,任期三年。掌分管两监狱卒,稽查所监人犯。
以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始于隋,因分科取士,故名。隋废九品中正制,文帝开皇七年 (587)定制,诸州每年贡三人,十八年诏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取士。至炀帝时置进士科,正式形成科举制度。唐朝于进
官名。蒙、元怯薛执事。蒙古语,意为“琴师”,掌宫廷奏乐等务。
官名。清朝户部仓场衙门之主官。又称仓场总督、仓场侍郎。顺治元年(1644)仿明制置,设汉总督仓场侍郎一人。康熙十八年(1679)定满、汉侍郎各一人。掌理漕粮之积储及北运河运粮事务。下设笔帖式、经承、门
官名。清置,亲王府、郡王府各四人,秩从八品。掌王府缮造修葺之事。
即“廷尉平”。官名,西汉置,掌平审诏狱。详“廷尉平”条。
官署名。清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置,属内务府。掌内廷大项工程的勘估、核销事务。其初由内务府大臣三人兼管,嘉庆十八年(公元1813年)改简派总理工程处大臣,由满洲大学士尚书一人,满洲六部侍郎一人
见“鸿胪少卿”。官名,为鸿胪寺卿之贰,即副卿、副长官。详见“鸿胪寺”条。
弹劾官吏的奏疏。也称弹章。
军事机关。唐置,掌宫禁宿卫,龙朔二年省“府”字,称骁卫。见《新唐书·百官四上·左右骁卫》注。参看“骁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