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督内外诸军事
官名。隋恭帝义宁元年(617)置,以太尉唐公李渊为之,总掌军国机务。
官名。隋恭帝义宁元年(617)置,以太尉唐公李渊为之,总掌军国机务。
王国丞相,即王国相、王丞相。初曰丞相,后改曰相,皇子封王,置丞相一人,俸二千石,统百官,后兼掌治民,职如郡太守。有长史,如郡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汉设此官。掌藏谷养牲供祭祀用。《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内史》:“左内史更名左冯翊,属官有廪牺令丞尉。”注:“廪主藏谷,牺主养牲,皆所以供祭祀也。”
流外官名。宋初置于三省与枢密院,掌承发诸房文字。金代在尚书省左右司亦有设置。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初袁绍置,掌邺城东门。见《后汉书·袁绍传下》。武官名,三国时袁尚之将审配以其兄子审荣任之,掌守邺东门,位低于将军。《后汉书·袁绍传》:“(曹)操出行围,配伏弩射
官署名。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京师内外城地区不属初审厅管辖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置厅丞一人,下分刑、民两科。每科分二庭,各置推事六人。审判采合议制。宣统元年
官名。北宋初,兵部尚书犹实任其职,后仅表示官阶,另设判兵部事,以朝官或两制充任,主管兵部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兵部复以尚书为长官,遂罢。
内务府所属的军队。清置,原属领侍卫内大臣,康熙十三年(公元1674年)改隶内务府。在镶黄、正黄、正白上三旗中选取包衣编成,三旗各有一营。掌紫禁城的宿卫事务。主官为骁骑参领,下设骁骑校、佐领等,共一百六
官名。春秋战国置。① 下级军吏。《墨子·迎敌祠》: “校自门左、先以挥,木石继之。”孙诒让注: “校,盖军部曲吏。”②掌驾车马。同“校人”。《荀子·哀公》: “三日而校来谒,曰: ‘东野毕之马失。两骖
官名合称,即郡守、郡尉、郡监。《史记·秦始皇本纪》:“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监御史,秦官,掌监郡。”上文“守、尉、监”之“监”,即“监御史”之简称。
官名。北齐置。掌并州尚书省度支曹事务。《北齐书·崔劼传》:“(崔劼)迁并省度支尚书,俄授京省,寻转五兵尚书。”其职掌与“度支尚书”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