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大鸿胪

大鸿胪

官名。九卿之一。秦称典客,西汉景帝改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始改大鸿胪,秩中二千石。掌少数民族君长、诸侯王、列侯的迎送、接待、安排朝会、封授、袭爵及夺爵削土之典礼; 诸侯王死,则奉诏护理丧事,宣读诔策谥号; 百官朝会,掌赞襄引导; 兼管京师之郡国邸舍及郡国上计吏之接待。成帝河平元年(前28)省典属国并入,遂又兼管少数民族朝贡使节、侍子。有丞一员,属官有行人(大行)、译官、别火令丞,郡邸长丞。东汉属官仅置大行令、丞,余皆省。三国因之,魏三品,其属官大行令改为客馆令。西晋三品,职掌略同,属官有大行、典客、园池、华林园、钩盾等令。原属少府的青宫列丞、邺玄武苑丞等亦划归之。东晋、宋、南齐有事权置兼官,事毕即省,掌赞导拜授诸王。梁、陈改称“鸿胪卿”。北魏亦称大鸿胪卿,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二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三品。北齐改称“鸿胪卿”。魏晋南北朝接待宾客、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职移归尚书省主客曹,本官渐成专司朝会礼仪之官。参见“鸿胪卿”。


官署名。秦朝和西汉初称典客,掌管归降的少数民族。汉景帝中六年改称大行令,汉武帝太初元年又更名大鸿胪,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和郡邸长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王莽时改称典乐(见《汉书·王莽传》)。东汉又复称大鸿胪,设卿一人,俸禄中二千石。掌诸侯和四方归降的少数民族。另外,郊庙祭祀行礼时掌赞导,请求行事;诸王入朝郊迎时掌礼仪;皇子封王,掌赞授印绶;诸侯之子继位和四方少数民族头领受封,掌召拜。王死,负责吊祭及拜王嗣。属官有丞、大行令及诸郎官(见《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窦融传》:“征固代魏应为大鸿胪。”魏晋有时置,有时废;梁、陈称鸿胪卿,北魏仍称大鸿胪,北齐称鸿胪寺,置卿、少卿各一人,掌蕃客朝见、吊祭等。隋初并入太常,后复置。唐曾改称同文、司宾,后复旧,掌蕃客凶仪及册封诸蕃。宋代掌四夷朝贡宴劳赏赐,迎送宾客等。南宋并入礼部。明清复置,清置鸿胪寺卿,满汉各一人。

猜你喜欢

  • 京城善后协巡总局

    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七年(1902)设。掌京城警备、司法、公安及办理交涉事宜。辖文案、营务、发审三处及协巡局六、巡捕处六十二。置专职大臣一人,兼职大臣四人,以及提调、总办、会办、巡捕等官。二十八年撤销。

  • 鹰坊提点

    官名。金置,见“鹰坊”。

  • 会福院

    官署名。元朝置,掌大护国仁王寺及昭应宫财用。世祖至元十一年 (1274) 建寺,立财用规运所,秩正四品。十六年,改为总管府。武宗至大二年(1309),改都总管府,秩从二品,不久升为会福院,置院使五员。

  • 四伯

    即“四岳”。唐代贾公彦《周礼正义序》:“四岳,四时之官,主四岳之事;始羲和之时,主四岳者谓之四伯。”《国语·周语》注:“四伯,谓四岳也,为四岳伯,故称四伯。”

  • 牧民

    治理民众。以牧人养畜,比喻人君或官吏管理民众。《管子·牧民》: “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

  • 判南院枢密使事

    官名。辽朝多以太子或亲王任此职,统领南枢密院政事。

  • 御船处统领大臣

    官名。清置。乾隆十六年改圆明园中的清漪园御舟事务为御船处,置统领大臣,掌管御船等事务。明年又置八品水手催总三人,八品网户催总一人。见《清史稿·职官五·御船处统领大臣》。

  • 太子卫率

    东宫属官。秦、西汉秩比千石,隶太子詹事,掌东宫门卫。成帝时一度隶大长秋。东汉、三国魏秩四百石,隶太子少傅。西晋改隶太子詹事,掌东宫禁军,其官颇重。晋武帝泰始五年 (269) 分置左、右,惠帝时又增前、

  • 捐监

    明清捐纳事例之一。指由生员或普通身分之人捐纳钱粮取得监生资格者。初推行于明景泰(1450—1457)年间,报捐者仅限于生员,后来普通身分之人可以报捐,称例监。

  • 书学助教

    官名。隋朝国子寺书学置二员,协助书学博士教授书法,文帝开皇十三年(593)罢。唐太宗贞观二年(628)国子监书学复置一员,高宗显庆三年(658)废学而隶秘书省,龙朔二年(662)复隶国子监。学官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