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殿学士
官名。南朝陈置。《陈书·文学传》:“吏部尚书袁枢荐之于世祖,超授 (陆玠) 衡阳王文学,直天保殿学士。”为文学侍从官员。
官名。南朝陈置。《陈书·文学传》:“吏部尚书袁枢荐之于世祖,超授 (陆玠) 衡阳王文学,直天保殿学士。”为文学侍从官员。
官名,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公元1285年)始置,属宣课提举司,从八品,总领所事。其佐官有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见《元史·百官志一》。
官名。清朝虎枪营之职官。额设二十一人,上三旗每旗各七人。掌率虎枪兵以供役使。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衙司军将、大将、四排岸司兵卒的名籍,及库务月帐,吉凶仪制,官吏宿直,诸州衙吏、胥吏的迂补,本司官吏功过,三部胥吏的名帐及刑狱,造船、捕盗、亡逃绝户资产、禁钱。
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支散军粮、验军户实给、均军户差役、劝农耕种,禁杀牛马,禁贩私盐和酒等。其佐官有副使,正七品。见《金史·百官二》。
官署名。秩正三品,隶大都留守司。设于元至顺二年(1331),掌大都城内和雇和买、营缮织造、供亿物色等务。置令、同知、副使、判官各二员。
官名。北齐始置,为鸿胪寺次官,四品上。历朝沿置,亦称鸿胪寺少卿。隋初置一员,四品上,炀帝增为二员,从四品。唐朝从四品上。高宗、武则天时曾随本寺改名同文少卿、司宾少卿,寻各复旧。北宋前期为四品寄禄官,不
僧官名。清制京师东西南北城设八处僧官,各城僧官均设协理一人,由祠祭清吏司给札。
参见“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掌香药、纸扎诸物。属户部。官名,元朝置,正四品,掌香药纸劄。见《元史·百官一》。
官名。辽南面官,中京留守司长官,兼领大定府政事。下设副留守、同佥、判官、推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