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左院判
官名。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详“太医院院判”。
官名。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详“太医院院判”。
帝太后即皇太后、太后,汉哀帝置。《汉书·哀帝纪》:“尊恭皇太后曰帝太太后,称永信宫;恭皇后曰帝太后,称中安宫。”
官名统称。辽官排班,有高墩、矮墩、方墩之分,大丞相至阿扎割只为墩官。其礼仪、丧葬、政治地位及服饰,皆有区别。具体内容,史籍记载不详。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审计部,掌审计事务。见“审计部”。
官名。西晋置,隶太仆,掌畜牧事务,又别置羊牧丞。北魏亦置。《魏书·宇文福传》: “未几,转骁骑将军,仍领太仆典牧令。”隋朝置为太仆寺典牧署长官,二员,从八品上,炀帝大业三年 (607)增为从六品。唐朝
官名。明初户部广西部、刑部广西部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属部之事。参见“广西部”。
官名。南宋置,属太史局,掌刻漏进牌之事。
官署名。金朝置。设在中都。掌解典诸物、流通货币。官长为使、副使,秩正八品、正九品。下设勾当官、攒典。官署名,意即设在中都的国有当铺,掌典当。其官有使一员,正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三》,参
官署名。明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为北京,故改刑部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置官依旧。十八年革。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掌管本司用于兴造的材料,员二人,正三命。下设掌材中士、掌材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即“湖广清吏司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