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左院判
官名。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详“太医院院判”。
官名。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详“太医院院判”。
杂任职名。唐制于太常寺两京郊社署置二人,掌祭祀时酌罍水以洗爵。
官名,汉置,属羽林右监,掌送从。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参看“羽林士”条。
官名,西汉置,也称京兆尹丞,为尹之佐官,共二人,助尹掌京师。参看“京兆尹”条。
见“行宫三司使”。
官名。清朝户部所属职官。雍正十二年(1734),设井田科,掌核八旗土田、内府庄户及官房、官地之岁租,隶户部福建司。因选该司满郎中坐办,故名。下设郎中、员外郎、主事,无定员,由尚书酌派。
官名。西汉武帝置,大司农属官,以桑弘羊为之。职掌财用度支、均输漕运诸事。东汉省。官名,汉置,属大司农,为大司农的副长官,佐大司农长官掌钱谷金帛等。《汉书·肖望之传》:“是时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奏设常平仓,
宋朝太学职事名。即职事学录。参见“学录”。
越礼行为。《礼记·郊特性》: “舞大武,乘大路,诸侯之僭礼也。”
即“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
见“十武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