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太史

太史

亦作“大史”。相传殷朝为六大之一。《礼记·曲礼下》: “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典司六典。”郑玄注:“此盖殷时制也。”《周礼》列为春官宗伯属官,下大夫。西周、春秋、战国列位大臣,掌起草文书,参与册命贵族典礼,代王宣命,记载史事,编撰史书,保管国家典籍、文书档案,规谏君王,备顾问谘询,兼管天文历法、祭祀事务。秦、西汉为太常属官太史令的简称,地位渐低。东汉以后,成为专司占候天文、修定历法的官署名称,称署、局、台、院不一,均与修史无涉。明、清设钦天监掌天文历法,而以修史之事归翰林院,故又成为翰林的别称。


1、官名。夏商周三代为史官和历官的长官。春秋时期,太史掌管起草文书,记录给诸侯、卿、大夫的命令等,记载史事,编写史书,还兼管国家典籍、天文历法、祭祀等事,为朝廷大臣。秦汉两朝设置太史令,职位渐低;西汉时太史的职责已与三代不同,但汉初期仍旧掌管编写史书和天文历法,俸禄六百石。到东汉时只掌管天文历法。魏晋以后,编写史书的任务已由别的官员担任,太史只管占候。

2、官署名。《后汉书·百官二》:“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丞一人,明堂及灵台丞一人,二百石。本注曰:二丞掌守明堂、灵台。灵台掌候日月星气。皆属太史。”这和明清钦天监职责任务已完全相同。《史通》说:“自古太史之职虽以记述为宗,而兼掌历象、日月、阴阳、度数。司马迁既殁,后之续史记者褚先生、刘向、冯商、扬雄之徒并以别职来知史务。”于是太史之署非复记言之司,故张衡、单飏、王立、高堂隆等,其当官见称惟知占候而已。”由此可知,到后来,太史只主持占候;太史的名实已不相符。到魏晋编写史书的任务已归为著作郎,太史只掌管推算历法。隋朝改称太史监,属秘书省;唐改称太史局,唐肃宗乾元元年改称司天台;五代时仍称司天台。宋朝有太史局、司天监、天文院等名称。辽代称司天监,金代称司天台。元朝改称太史院,和司天监并立,但推步测算的事都归太史院,司天监实为一个虚设的机构。明朝和清朝都叫钦天监,掌管天文占候的事;编写史书的任务归翰林院。参看《通典·职官八·秘书监·太史局》、《续通典·职官八》、《历代职官表·钦天监》、《历代职官简释·太史》。

猜你喜欢

  • 郡长

    官名。秦汉之际楚怀王改秦郡守为郡长。《汉书·高帝纪》: “(怀王)以沛公为砀郡长,封武安侯,将砀郡兵。”颜师古注引韦昭曰: “秦曰守,是时改曰长。”官名,秦汉间楚怀王置,为一郡之长,即秦汉之郡守、郡太

  • 理曹

    官署名。①东汉献帝建安十九年(214)曹操置于丞相府,设掾属。典司法刑狱。《三国志·魏武纪》: “夫刑,百姓之命也,而军中典狱者或非其人,而任以三军死生之事,吾甚惧之。其选明达法理者,使持典刑。于是置

  • 中书省管勾

    官名。元代设于中书省,掌出纳四方文移缄滕启折之事。秩正八品,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员额二人,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减为一人。

  • 京南检察司

    所掌与“京东检察司”同,详此条。

  • 少校

    民国军制,中级军官曰校,分上校、中校,少校三级。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见“校官”。

  • 将作卿

    “将作司”长官。元末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三品。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随本司罢。

  • 东绫锦副使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 (977)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东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废。

  • 详刑观察司

    见“肃政廉访司”。

  • 食货监

    ① 官署名。隋朝行台省置,有监、副监各一员,丞四员。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有监一员、丞二员,掌膳羞、财物、宾客、铺设、音乐、医药事; 诸道行台尚书省亦置,有监、丞各一员,兼掌农圃监事。另有录事、典

  • 宫门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门下大夫属官,员一人,掌皇城五门之禁令,即露门、应门、崇阳门、肃章门、玄武门的启闭出入,皆由其掌管,下设宫门下士以佐其职。宣帝即位后,内外门閤皆由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