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县法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中侍上士”。
官署名。清末预备立宪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考查政治馆设。掌议复宪政折件,承拟周查各件,研究各国宪法,编订宪法草案,考核法典草案与单行法规,并汇成全国统计表诸事。以军机大臣兼领馆事。宣统三年
尚书左、右丞别称。
宋朝乡兵统兵官名。保甲乡兵以五百家为一都保,选众人所服者一人为都保正。枪仗手以二百五十人为一都保,设都保正一人领之。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培植花木供应鲜花盆景等用。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官名。隋朝太子内坊长官,置二员,从六品,隶典书坊。唐朝沿置,二员,正六品上,隶右春坊。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39)改隶内侍省,名太子内坊令,升从五品下。官名。隋始置,为太子内坊的主官。唐沿置,员额二人,
参见“库直”。
官名。唐太宗贞观二年 (628)置,员一人,从五品上,为尚书右丞副贰,协掌尚书都省事务,监管兵、刑、工部诸司政务,举稽违、署符目、知直宿,位在诸司郎中上; 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名右承务,咸亨元
太平天国前期所设事务性典官衙之一,所掌似为主管天京的贸易与市场管理。陈作霖《可园备忘录》:“时贼中买卖衙方立杂行,有机匠,菜园名目,外舅与家君议乘此图一容身之地,而留予暂匿伪衙。”后来各行业分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