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勋卫中郎将
官名。太子左、右卫率府所属勋府长官,统领勋府卫士,侍卫太子。
官名。太子左、右卫率府所属勋府长官,统领勋府卫士,侍卫太子。
官名。明置,掌学校政令,正统元年始设。见《明史·职官四·儒学》。
官名。清末京师高等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一人,正四品,简任。掌综理厅务并监督下级审判厅。官名,清末置,为京师高等审判厅主官,见“京师高等审判厅”。
官名。元置,为制国用司的副长官,见“制国用司”。
杂任职名。唐太仆寺典厩署置,员额一百人,掌驾车之事。
见“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
基层组织管理人员。北齐置,见“党族”。
① 收纳谷米之场所。宋初,诸仓场隶三司,掌受纳租税、出给禄廪。设提点仓场官领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属仓部。明朝户部辖京仓五十六,通仓十六。清朝户部亦辖有京、通十三仓。凡仓,均设专员
官名。西晋置。统兵,职掌同将军,位低于同号将军。参见“护军”。
官名。殷商置。武官。《甲骨文合集》第二七八八二片: “来告大方出伐我自, 马小臣”。武官名。商代设置, 卜辞有“……来告大方出伐我,(传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掌军民之务,在各道设置。领路、府、州、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转达于省。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设使三员,同知、副使、经历、知事各二员,或置宣慰使都元帅、副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