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太师

太师

官名。①西周始置,为辅弼君王的重要大臣。相传周初与太傅、太保并号三公。《尚书·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春秋沿置,辅导君王,执掌国政,督师征伐。战国后废。西汉平帝元始元年(后1)复置,与太傅、太保、少傅并号四辅,名为皇帝师傅,位上公,无实际职掌。新莽时亦列位四辅。名崇位尊,无实际职掌。东汉省,至末年董卓自为之,位在诸侯王上。西晋复置,因避司马师讳,改名太宰,位上公,执掌朝政,东晋南朝沿置,用作赠官,名义尊荣,无职掌,多用以安置元老勋旧大臣。参见“太宰”。十六国、北朝仍称太师,为三师之一,位在太傅、太保之上,一品。居百官之首,名位极尊。北齐后主为激赏人心,增员而授,遂不可胜数。北周改号三公,正九命。隋初复号三师,不主事,不置府僚,与皇帝坐而论道,正一品; 炀帝省。唐朝复置,为赠予德高望重元老大臣的荣衔,正一品,所施极严,玄宗天宝(742—756)以前罕有除授。唐末五代用为藩镇加官,遂至冗滥。北宋初用作宰相、亲王、使相的加官,特拜者亦不预政事。后仅加予极少数尊贵大臣,正一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号三公,成为真宰相之任,执掌朝政,后亦作为勋臣加官,南宋因之。辽、金、元皆作为加官、赠官之最高阶,正一品。辽、金号三师,元号三公。明、清因之,皆正一品。明初为皇帝辅弼大臣,其职至重。建文(1399—1402)间罢。仁宗复设。宣宗宣德三年(1428)命公、孤官各辍所领,专侍左右,咨访政事,几成专授,后渐成虚衔,作为勋戚大臣的加官、赠官,无职掌、无定员、无专授。因其位居三师之首,历代作为加官、赠官的最高荣典,所施极隆,大臣多不敢居其位,即身后获赠者亦极少。清朝亦然。②“太子太师”的简称。③乐官之长。殷、西周、春秋皆置。《周礼》列为春官宗伯属官,下大夫。④契丹(辽)亦用作北面官署、诸部族、宫帐、属国的高级长官官称。


1、最高武官。西周时设此官,为最高级武官,军队的最高统帅,春秋时晋楚等国沿用,战国时废。

2、辅佐国君的官,为三公之一。《尚书·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惟其人。”注:“师,天子所师法。”贾谊《新书·保傅》谓指师道之教训。秦不置太师。汉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掌导天子、议朝政,无所不统,故不一职为官名。西汉平帝元始元年置太师,居三公之首,位上公。王莽时以太师、太傅、国师、国将为四辅,位上公。东汉省太师、太保,只置太傅,掌导天子。《后汉书·献帝纪》:“二月丁丑,董卓自为太师。”《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王莽使太师王匡、国将哀章守洛阳。”晋朝避司马师讳,设太师为太宰,以后各代仍称太师。见《通典·职官二·太师》。

3、指太子太师,是辅导太子的官员。此官商周已有。西晋设太子太师,北魏、北齐也设此官,隋朝以后历代多沿置。明、清两代以朝臣兼此官,实为虚衔。参看《通典·职官十二·太子六傅》。

师、傅、保是天子或太子左右最亲近的人,负有辅导之责。据《大戴礼记》,师是传授知识的,傅是监督其行动的,保是照管其身体的,即负责天子或太子智育、德育、体育的人。

4、表示恩宠的加衔。历代大官的加衔,多以太师为最高加衔,表示恩宠至极,但无实职。唐代本无实任太师,而宋朝的藩镇纷纷加官,加至无可再加,就都称太师。辽人见唐宋皆以太师为贵,便以太师为最高官的泛称。宋朝以太师、太傅、太保为宰相亲王的加官,皆为正一品。

5、古代乐官的长官。《荀子·乐论》:“使夷俗邪音不敢乱雅,太师之事也。”

猜你喜欢

  • 御用器物局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掌内府宫殿营缮器物与工匠,受中书省剳。至元七年(1270),改器物局。

  • 族马

    官名。殷朝置。武职。《甲骨文合集》第五七二八片: “族马令往。”

  • 委员会

    (1)辛亥革命后仿照西方制度所设的议会中的组织。如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与众议院中均设全院委员会,各种常任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民国二年 (公元1913年) 各省省议会在闭会期间亦设常驻的委员会。

  • 典饩

    官名。即典饎。

  • 前队大夫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改南阳郡为前队郡,置队大夫一人,职如太守,掌治其郡,并领郡兵征伐。《后汉书·光武帝纪》:“与王莽前队大夫甄阜、属正梁丘赐战于小长安,汉军大败。”参看“前队”条。

  • 挂衔推官

    官名。清初各府之佐贰官,与推官共掌刑名之事。顺治三年 (1646) 裁。

  • 内仆局

    官署名。隋、唐内侍省所领官署,隋朝置令二人、丞三人; 炀帝大业三年(607)废。唐朝复置,有令二员、丞二员,掌中宫车乘出入导引; 另置驾士百四十员,掌习御车舆、杂畜; 典事八员,掌检校车乘等。官署名。

  • 南面方州官

    辽朝职官类名。属南面官。辽立国后,仿中原地方建制,设府、州、军、县、乡等地方行政机构,置节度、观察、防御、团练等使及刺史、知州、知府、县令等官,统称为南面方州官。

  • 副司幄

    官名。又名“署司幄”。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北鞍库之属官。协掌帐房处事。初名“委署帐房头目”,额设三人。乾隆三年 (1738)定为八品职衔。二十四年改是称。三十六年定为六品职衔,食七品俸。

  • 司会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司会司长官,员一人,正五命。主管全国财政收支计划,下设司会上士、中士、旅下士以佐其职。在下五府总于天官之诏命时,协助大冢宰卿管理六府之事,是大冢宰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