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司
唐、宋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中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等六司通称。
隋唐以后,各部以部名相同的司称为头司,其余的司称为子司。如吏部以吏部司为头司,司封、司勋、考功三司为子司。
唐、宋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中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等六司通称。
隋唐以后,各部以部名相同的司称为头司,其余的司称为子司。如吏部以吏部司为头司,司封、司勋、考功三司为子司。
杂任职名。唐太乐署所属有文武舞郎一百四十人,由乐户充任,掌乐舞承应之事。
官名。见“先锋都统所”。
官名。五代及宋时设为统兵官都指挥使之副。
官名。东汉、三国魏、北魏置,为河南尹属官。汉秩六百石,魏七品。北魏亦称“河南郡丞”。参见该条。官名,东汉置,为河南尹之副,佐尹主京都、典兵禁,行县劝农桑、审囚徒,振救困乏等。见《后汉书·百官四·河南尹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其设置经历一个过程:先是国民政府废除道制,以省直接统县,但亦有例外,如新疆省因地域辽阔不便统治,便在省之下划区,分设行政长代表省政府监督各县。民国二十年(公
官署名。隋朝陇右牧总监所统诸牧之一,置尉。
见“殿前都点检”。武官名。五代始置,为殿前司的副长官,宋虽设其职而不任命。辽为殿前都点检司的副长官,属南面军官。金沿辽制,以殿前副都点检为殿前都点检司的副长官,分左右两职,殿前左副都点检与殿前右副都点
官名。隋高祖开皇二年(582)始置,为宫廷女官,掌宫中礼仪起居,视从九品。炀帝时改从五品,为尚仪局长官,二人。下设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四司。唐朝改正五品。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
官署名,明朝掌管抽征商税的机构。隶属于南京工部屯田司。设大使一人,以掌抽分征商之事。
官名。清朝土官名号之一。武职。四川、云南等省设有。正四品。管所辖之兵士,受地方武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详“土官”。土兵官名。清制,四川省置一人,驻越嵩厅松林地; 云南省置一人,驻镇边府大雅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