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六部大王
即“奚王”。
即“奚王”。
官名。① 西周始置,为辅弼君王的重要大臣。相传周初与太师、太傅并号三公。《尚书·周官》: “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春秋沿置,辅导君王,执掌军政。战国后废。西汉平帝元始元年
官名,汉置,属黄门令,宦者,掌出入侍从。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黄门令》。官名。东汉时黄门令的佐官。见“黄门令”。
官名。十六国前燕置。掌教授经学。《晋书·慕容廆载记》:“平原刘赞儒学该通,引为东庠祭酒,其世子(慕容)皝率国胄束脩受业焉。”
即“巴牙喇纛章京”。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联合勤务总司令部”,见该条。
官名。宋朝太常寺置,为郊社局长官,正九品。参见“郊社局”条。官名。见“郊社局”。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招徕四方邦国之民贡献各地特产。《周礼·夏官》:“怀方氏,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来远方之民,致方贡,致远物而送逆之。达之以节,治其委积
官名。掌君王饮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右御、冶工言王曰: ‘臣闻人主无十日不燕之斋。’”陈奇猷注: “右御当系典饮食之官。”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主事。设于礼部铸印局、钦奉上谕事件处、侍卫处及内务府各司处等机构,均有额定人数。一般以笔帖式委署,由各衙门长官派委。任满可升主事。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一人,从五品,奏补。为典簿厅之长,总理文牍、会计及一切庶务,并监督簿以下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