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署主事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主事。设于礼部铸印局、钦奉上谕事件处、侍卫处及内务府各司处等机构,均有额定人数。一般以笔帖式委署,由各衙门长官派委。任满可升主事。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主事。设于礼部铸印局、钦奉上谕事件处、侍卫处及内务府各司处等机构,均有额定人数。一般以笔帖式委署,由各衙门长官派委。任满可升主事。
见“正印官”。
官名。供奉内廷之医官。①隋朝门下省尚药局置四人,正七品上。亦称“侍御医”。炀帝大业三年(607)随局改属内殿省。唐朝殿中省尚药局置四人,从六品上,掌供奉诊候。参见“侍御医”。② 明清太医院医官。明初设
即俸钱。汉朝支付给官吏作为俸禄的货币。西汉官吏俸禄主要支付实物,故官吏品级以“石”名之,部分也支付货币。东汉各级官吏受奉皆半钱半谷。《后汉书·百官志》所载“百官受奉例”有具体规定。
南朝安置文学侍臣之所,设于宫禁中。《梁书·文学·到沆传》: “时文德殿置学士省,召高才硕学者待诏其中,使校定坟史。”
学官名。元置,属太史院。秩从八品,员额一人,掌以天文历象教天文生。
乐官的别称。古代掌乐之官多由盲人担任,故别称乐官为盲臣。《韩诗外传八》:“太师对曰:盲臣不习。”
官名。清代六部司官,在额定郎中、员外郎、主事之外又设额外郎中、额外员外郎、额外主事,职掌与额定诸职相同。参见“郎中”、“员外郎”、“主事”。
官名。宋初置东、西上閤门副使,为武臣阶官,属横班使臣,品秩视员外郎 (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各置二人,从七品,为閤门司副长官。徽宗政和二年 (1112) 改武臣官名,更名左武、右
官名。三国魏置。统领禁军中的弩士,秩比二千石,后改名典弩都尉。官名,三国魏置,掌领禁军积弩士,秩比二千石。后改名典弩都尉。《太平御览》卷241《都尉》条引《魏略》:“积弩都尉,秩比二千石,后更为典弩都
官署名。西晋末司马睿镇东丞相府僚属诸曹之一,长官为参军。南朝宋凡小府不设长流贼曹者始置。南齐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