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学部左参议

学部左参议

官名。清末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佐尚书、侍郎核定法令章程,审议各司重要事宜。

猜你喜欢

  • 资政院

    官署名。清末中央咨议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宣布增设,次年设总裁筹办。宣统二年(1910)正式成立。掌议决国家预决算、税法、公债、法律(宪法除外),并其他奉旨交议事件。宣统三年九月,短时代行议会

  • 军事善后委员会

    善后会议设置的专门委员会之一。善后会议宣称为了收束全国军事和整理全国军政,于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四月十五日议决《军事善后委员会条例》,二十四日由临时执政公布。九月二十一日临时执政下令召集,十月

  • 皂盖

    车上的黑色篷盖。汉制,二千石官员坐车皆为皂盖,以显示身分。也用作官员代称。

  • 土指挥同知

    武职土官名。清制,秩从三品,甘肃地区置六人:驻碾伯县赵家湾、上川口、老雅堡、胜番沟各一人,平番县属西大通峡口一人,河州卫一人;青海地区一人,驻西宁县起塔镇;云南省一人,驻广西州属猛龙。

  • 山东司

    官署名。即“山东清吏司”。

  • 知县事

    见“知县”。

  • 议令史

    官名。东汉末年置,曹操丞相府属吏。诸曹如东曹、西曹、法曹等皆设。官名,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为相府属吏,东曹、西曹、法曹皆置,掌谋议。

  • 尚书五都令史

    尚书省殿中、吏部、金部、左民、中兵五都令史合称。两晋以来置尚书都令史八人,佐尚书左、右丞监督诸曹尚书、尚书郎。权任虽重,用人常轻。南朝梁置五都令史分监诸曹,武帝天监九年(510) 诏: “尚书五都,职

  • 大都河道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都水监。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官署名。元置,属都水监。秩从五品,掌大都河道之事。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一人,从七品。

  • 副都御史

    官名。明洪武十六年(1383)置,为都察院副长官。左、右各一人,正四品。十七年升正三品。建文(1399—1402)中改御史大夫。成祖即位,复旧制。南京都察院亦置,无左职。佐都御史掌都察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