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战国楚置。见《鄂君启节铭》。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六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典水”。
唐宣宗大中(847—859)以后,每岁礼部放榜取二、三名姓氏稀僻者,谓之色目人,亦谓榜花。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外府上士佐官,员二人,正二命。
官名。即“徕远清吏司员外郎”。
官署名。参见“四十一道按察分司”。
官文书名。官员向皇帝上奏之文书。宋朝则规定在外官员除前两省、在京官员除上殿奏事和大两省外,不能用札子,只准用表状,称奏状。其末云“谨录奏闻,谨状”。状前和封面用黄纸贴事目。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计部中大夫掌出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署名。简称山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山西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山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镇南等五卫及宣府、山西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拟伏波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略提高,改拟光烈将军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