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室御史
官名。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宗人府事务之御史。雍正五年(1727)设,二人。
官名。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宗人府事务之御史。雍正五年(1727)设,二人。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所置四方使者署属官,每署一员,掌其方小大次序。
周朝官府正长统称。《诗经·大雅·云汉》:“鞫哉庶正,疚战冢宰,趣马师氏,膳夫左右。”官名,犹庶尹,众官之长。《诗经·大雅·云汉》:“鞫哉庶正,疚哉冢宰……以戾庶正,瞻印昊天。”
官名。即兵部尚书,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兵部尚书。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兵部尚书为司戎太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兵部尚书》。参看“兵部尚书”条。
官名。辽置,见“太医局”。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正六品,副军校充,奏补。掌佐队官管理军乐队。
内官名。南朝宋孝武帝置,为散位之一,明帝泰始元年 (465)废。女官名。汉武帝、元帝之后,掖庭三千,增级十四,充衣为十四级中的第四级。其十四级为:1婕妤,2娙娥,3容华,4充衣,5昭仪,6美人,7良人
官名。即大理丞,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增正员为六人,分判狱事。唐朝复名大理丞。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与文官普通考试典试委员会,佐助典试官掌理典试事务。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二十三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五人。掌审查实业事项。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御伯下大夫置,为天官府纳言司次官,省称小纳言。员二人,佐纳言中大夫随侍于皇帝左右,正四命。武帝建德二年(573)省中大夫,遂为纳言司长官,宣帝即位后,复置中大夫,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