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宗师

宗师

官名。①掌管宗室事务的官员。西汉末亦名宗卿师,郡国皆置。时王莽居摄,以其监视刘姓宗室活动。由二千石中选有德义者充任。纠察教训宗室。有不从教令者,因邮亭书言宗伯以闻。晋朝沿置。武帝咸宁三年(277)因宗室殷盛,无官统摄,仍置,一人,总领宗室事,训导观察,有不遵礼法,小者自行处理,大者随事奏闻。各郡国不置。多以太宰、三公领之。东晋称大宗师,地位甚重,在宗正之上。北魏亦置,职如中正,辨别姓族、门第、谱系、品举人才。均以诸王领之,地位甚崇。西魏称大宗师。北齐设,其制不详。北周称宗师中大夫,隶天官府,统辖小宗师下大夫,小宗师上士、中士,宗正上士、中士、下士等。隋朝废罢。②明清时提学官之俗称。参见“提学”。


1、官名,汉置,为宗正及郡国佐吏,掌训导宗室子弟及郡国宗人。《汉书·平帝纪》:“其为宗室自太上皇以来族亲,各以世氏,郡国置宗师以纠之,致教训焉。二千石选有德义者以为宗师。考察不从教令有冤失职者,宗师得因邮亭书言宗伯,请以闻。

2、官名,晋置,掌皇室戚属。《通典·职官七·宗正卿》:“两汉皆以皇族为之,不以他族。魏亦然。晋兼以庶姓。咸宁三年,又置宗师,以扶风王亮为之,使皇室戚属奉率德义,所有施行,必令诰之。东晋省之。”

3、官名,北魏置,掌辨别宗族,推举人才。《魏书·官氏志》:“宗室立宗师,亦如州郡八国之仪。”

4、尊称。明朝尊称提学为宗师。明朝提督学道主持分省考试,故称宗师。明凌濛初《初刻拍案警奇·卷十·韩秀才乘乱聘娇妻 吴太守怜才主婚姻》:“目今提学要到台州岁考……宗师起马牌已到。那宗师姓梁名玉范。”注:“宗师,提学的尊称。”

猜你喜欢

  • 典书丞

    官名。西晋子国、男国置,掌同典书令。南朝宋同,梁仅置于男国。参见“典书令”。

  • 宣纳下大夫

    官名。北周置。掌延纳王言,出宣帝命。一说为天官府属官。下设宣纳上士、宣纳中士以佐其职。正四命。官名。北周置,正四命。府属不明,可能隶属于天官府,掌皇命传宣和接受章奏之事。任此职者见《隋书·卫玄传》:“

  • 大理寺评

    汉有廷尉平,三国魏改平为评,北齐始称大理寺评,员额一人,与正、监共同决正刑狱。隋初沿置,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省,炀帝置评事,掌出使推覆。见“大理寺评事”。

  • 太孙太傅

    官名。西晋惠帝永康元年 (300)立司马减为皇太孙,即储君。以司马伦为太孙太傅,职如太子太傅。太孙废,其官亦罢。参见《晋书·愍怀太子传》。

  • 镇守盛京等处将军

    见“盛京将军”。

  • 小计部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计部中大夫属官,佐计部中大夫、下大夫掌国家收入、支出的帐簿。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计部次官。宣帝即位,六

  • 禁防曹

    官署名。西晋末司马睿镇东丞相府僚属诸曹之一,长官为参军。南朝宋凡小府不设长流贼曹者始置。南齐沿之。

  • 律例馆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顺治二年(1645)始设。特简王大臣为总裁,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十八人为提调、纂修等官。乾隆七年(1742)改隶刑部。设总裁无定员,以刑部尚书、侍郎兼充,提调官一人,纂修官四人

  • 畿正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畿大夫下大夫属官。正二命。

  • 缮工监

    官署名。即将作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将作监。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将作监为缮工监,将作监大匠、少匠改为缮工大监、少监,咸享元年(公元670年)复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