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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正

官名。西周至战国已置,掌君主宗室亲族事务。《逸周书·尝麦》: “我九宗正州伯教告于我。”《古玺汇编》第九二号: “平匋宗正。”秦、汉列位九卿,秩中二千石,例由宗室担任,管理皇族外戚事务,掌其名籍,分别嫡庶亲疏,编纂世系谱牒,参与审理诸侯王犯法案件。凡宗室亲贵有罪,须向其先请,方得处治。有丞,属官有都司空令丞、内官长丞及诸公主官属。平帝元始四年(后4)改名宗伯,新莽时并入秩宗(太常),东汉复旧。三国沿置。魏多任皇族,或亦暂以他姓代理,有丞,属官有公主官属、行夜督郎等,三品。西晋兼用庶姓,又领太医令史、司牧掾等,三品,或尊称“宗正卿”、“大宗正”。东晋、南朝省,其职属太常,有事则权置兼官。梁、陈复置,定名“宗正卿”。北朝定名“大宗正”,官署名“大宗正寺”。隋、唐以来,官署移“宗正寺”,长官称“宗正卿”。辽、金、元又有“大惕隐司”、“大宗正府”、“大睦亲府”等称。明、清其官署称“宗人府”,次官有左、右宗正,地位极高,明初正一品,并以亲王领之。后不备官,其职移归礼部。万历(1573—1620)间,诸王府亦置宗正。清朝宗人府左、右宗正皆由贝勒、贝子兼摄。


官署名。掌管皇族事务。秦置,汉因之。掌“序录王国嫡庶之次,及诸宗室亲属远近,郡国岁因计上宗室名籍。若有犯法当髡以上,先上诸宗正,宗正以闻,乃报决。”见《后汉书·百官三·宗正》。其后历代多沿置,北齐称大宗正寺,隋称宗正寺,唐宋沿隋称,辽也称宗正寺,金称大宗正府,元沿金称,明清称宗人府。各代的职掌大体相同。见《隋书·百官中、下》、《新唐书·百官二·宗正寺》、《宋史·职官四·宗正寺》、《辽史·百官志三·宗正寺》、《金史·百官一·大宗正府》、《元史·百官三·大宗正府》、《明史·职官一·宗人府》、《清史稿·职官一·宗人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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