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

① 担任公职之人的总称。《礼记·王制》: “论定,然后官之。”孔颖达疏: “其诸侯以下,三公至士,总而言之,皆谓之官。”② 官署简称。《礼记·曲礼下》: “在官言官,在府言府。”郑玄注: “官谓校图文书之处。”③ 任命职务。《尚书·虞书·皋陶谟》:“知人则哲,能官人。”④ 魏晋南朝天子别称。《称谓录·天子古称官》:“魏晋六朝称官。”⑤ 宋朝置官法之一。宋朝置官,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1) 文臣: 北宋前期,自三师、三公、太子三师、太子三少、尚书省仆射、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两省给事中以下、秘书省官、殿中省官,至九寺五监之官,皆为寄禄官。幕职州县官为选人阶官。元丰改制,以开府仪同三司至承务郎为新官。徽宗崇宁二年(1103),以承直郎以下七阶为选人新官。(2) 武臣: 北宋前期,节度、观察、防御、团练使、刺史,诸司使副至三班借职,横行使副为阶官。政和二年(1112),以太尉、大夫、郎诸阶为新官,取代旧官横行、诸司使副诸阶,节度使至刺使仍旧。


1、官府、官舍。《礼记·玉藻》:“凡君召……在官不俟屦,在外不俟车。”注:“官,谓朝廷治事处也。”

2、官职、授予官职。《礼记·王制》:“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

3、官吏、官员。《礼记·王制》:“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尚书·武成》:“建官惟贤,位事惟能。”

猜你喜欢

  • 大司马主簿

    官名,负责文书簿籍,掌管印鉴等事。《汉书·朱浮传》:“朱浮字叔元,沛国萧人也。初从光武为大司马主簿,迁偏将军,从破邯郸。”

  • 太史待诏

    官名。东汉置。属太史令。《续汉书·百官二》李贤注引《汉官》: “太史待诏三十七人,其六人治历,三人龟卜,三人庐宅,四人日时,三人《易》筮,二人典禳,九人籍氏、许氏、典昌氏,各三人,嘉法、请雨、解事各二

  • 兼侍御史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

  • 车舆郎君

    吏名。辽朝置。即在车舆局服役的著帐郎君。宫廷给使名。辽置,属车舆局。见“著帐局”。

  • 鸿胪寺主簿

    官名。西汉鸿胪有主簿,后代因之。隋初,鸿胪寺置主簿。唐初沿置,员二人,正八品。太宗贞观(627—649)中减一人,改从七品上,负责掌印及勾检稽失。北宋前期,用为文臣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

  • 南京守备

    官名,明置。明永乐十九年迁都北京,命中府掌府事官守备南京,节制南京诸卫所。洪熙元年始以内臣同守备。景泰三年增设协同守一人。《明史·职官五·南京守备》:“南京守备一人,协同守备一人。南京以守备及参赞机务

  • 谏院

    官署名。五代始置。凡谏议大夫、司谏、正言,皆须别降敕许赴院供职者,方为谏官。由他官领者,需知谏院,以两省官充掌供奉、谏诤。宋初不置,仁宗明道元年(1032)始置。知院官六人,以司谏、正言充任,由他官领

  • 郡监

    官名。秦置。掌监察一郡政务。《史记·秦始皇本纪》:“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官名,秦置,掌监郡内政务。《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注:“《汉书·百官

  • 察访使

    官名。北宋神宗推行新法时置,掌检查各地执行青苗、募役、农田水利法情况并加以督促。官名。宋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派官员至淮南两浙检查推行青苗、募役农田水利法实行情况,并加督察,称为察访使。其后此种察

  • 左右旅贲率上士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旅贲氏中士二人,下士十六人,掌执戈盾,夹王车,以司守卫。北周依其制置左右旅贲率上士,正三命,属夏官府左右武伯中大夫。《隋书·礼仪志》载其职掌为“掌旅贲之士。其队器服皆青,以朱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