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守
居官守职。《孟子·公孙丑下》: “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
居官守职。《孟子·公孙丑下》: “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
官名。明制,布政使之下有左、右参政,秩从三品,与左、右参议共同分司诸道,掌督粮、督册、分守。清初沿置,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裁撤。参见“道员”。
见“果上人”。
官名。宋朝五岳、四渎、东海、南海诸庙皆置,以判、司、簿、尉充任,佐庙令、庙丞掌庙宇葺治修饰之事,凡以财施于庙者,皆籍其名数。
官名。东汉属太子少傅,秩六百石,主太子宫饮食。三国魏沿置,属家令,官七品。至晋,职如太官令,不复属家令。南朝宋属太子中庶子,官七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五品上,二十三年职员令不载。北齐
官署名。西晋始置,为御史台下属机构。设侍御史掌其事。东晋、南朝宋沿置。其后置否不详。
官名。见“公府典宾曹”。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司圜中士六人,下士十二人,掌理聚集不良的莠民加以感化,凡为害乡里的,不让他们戴帽子,只用黑巾蒙头,罚他们服劳役。北周依《周礼》之制置掌徒中士,正二命。掌徒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
官名。①南齐高帝建元四年(482)置国学,管理国学庶务,有二员,位准太常主簿。梁国学亦置,位流外三品蕴位。唐朝国子监所统国子学、太学、四门、律学、书学、算学先后皆置,或四员或二员,掌抄录课业。②唐太宗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教育局后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公私立学校的设置监督、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师资检定训练、私塾改良及管理文化团体。
官名。北宋太宗雍熙二年(985)置,分左、右二使,简称骐骥使。初为骐骥院长官,后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