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西周至春秋时期的主要任官制度。其时王族、贵族凭借宗法、分封之制,世代承袭各种官职。《逸周书·商誓》记商代灭亡以后,周武王召集了伊、旧、何、父……幾、耿、肃、执等“殷之旧官人”(即在商代世代为官的贵
监狱名,汉置,也称掖庭诏狱,属掖庭署,掌治皇后贵人以下至宫人之犯法者,有时也囚禁宗室近臣。《后汉书·皇后纪·和帝阴皇后》:“十四年夏,有言后与朱共挟巫蛊道,事发觉,帝遂使中常侍张慎与尚书陈褒于掖庭狱杂
官署名。清朝后期,在有战事的省设善后局。负责处理特殊的事务,督、抚可以不按常规支款办事。
文书名。上行文。用于臣下对皇帝。明朝规定,凡内外衙门循例奏报事项,如乞恩、认罪、缴敕、谢恩等。以及军民人等陈情、建言、申诉各事,俱用之,不加印。(凡各衙门汇报公事用“题本”。)清初沿用,明定,凡私事用
“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典农都尉”等官的简称 (参见各条)。《三国志·后妃·明悼毛皇后传》: “迁 (毛) 曾散骑常侍,后徙为羽林、虎贲中郎将,原武典农。”泛指典农诸官,也作为“典农中郎将”、
官名。北洋政府置于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负责审判事务。
医官阶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西绫锦使置。五年改名保痊大夫,宣和元年(1119)又改平和大夫。后定为正七品。金朝复置,为太医官二十五阶第六阶,正五品上。元朝沿置,为太医散官十五阶第四阶,正四
唐代京兆、河南、太原三府府尹的合称。三都长官均称为牧,往往由亲王遥领,不视事,政务由其副职三都府尹执掌,员额各一人,秩从三品。参见“雍州牧”。
官名。战国秦置。主铸造的低级工官,上造爵。秦始皇二十一年造《羊首车辖铭》: “廿一年,寺工献,工上造但。”
官名。即尚衣直长。官名。隋唐为尚衣局的佐官;金为尚衣局的属官。见“尚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