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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业

官名。即国子博士,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国子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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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察使

    官名。金宣宗兴定四年置,为检察司长官,掌检察支散军粮、验军户实给,均军户差役等。见《金史·百官二·京东西南三路检察司》,参看“检察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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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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