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政院判官
官名。元置,属宣政院,秩正五品,员额三人,协助长官处理院内事务。
官名。元置,属宣政院,秩正五品,员额三人,协助长官处理院内事务。
官名。掌地图、山川远近、园囿田猎等。《通典·职官五·工部尚书·虞部郎中》注:“后魏、北齐虞曹掌地图、山川远近、园囿田猎、杂木等,并属虞部尚书。”
官名,西汉置,掌北军。《汉书·田叔列传》:“是时任安为北军使者护军,太子立车北军南门外,召任安,与节令发兵。”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 (507)置,充当侍卫之任,有时亦率众出征。天监七年定为十一班。陈沿置,四品,秩二千石。
清朝官员之附加俸禄。此项银两初为火耗。各地征课田赋,借口火耗,多征分肥,有征一钱者,亦有加至四、五钱者。雍正二年(1724)山西巡抚诺珉、布政使高成龄奏请耗羡提解归公,以充衙门公费及发给官员充作养廉之
官名。明洪武 (1368—1398)中改原行人而置,正九品。为行人司正官。二十七年改以进士充任,升品秩,正七品。掌捧节、奉使之事。建文(1399—1402)中罢。成祖即位,复旧制。官名。为行人司的长官
官名。辽朝置。乙室王府官员。官名,辽置此官,为乙室王的属官,佐乙室王掌管乙室部族事务。
官名。①三国魏明帝太和(227—233)中置,为著作局长官,员一人,六品,隶中书省。西晋惠帝元康二年(292),改隶秘书寺,一说改隶时间在元康元年。后著作别自置省,仍以为长官,隶秘书省,六品。亦称大著
官名。北宋初置,属西班诸司使。初有以正官充任者,其后但以检校官为之,用为武臣阶官。北宋前期,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改武臣阶官,换为武经大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务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务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即“舍儿别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