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末曹操置,为丞相府属官,掌司法刑狱。《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夫刑,百姓之命也,而军中典狱者或非其人,而任以三军死生之事,吾甚惧之。其选明达法理者,使持典刑。于是置理曹掾属。”《三国志·魏书
官名。殷朝置。《甲骨文合集》第五六七七片:“庚辰卜,令多亚口犬。”
宋朝大理寺左断刑省称。官署名。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掌复审各地奏劾命官、将校和大辟以下疑狱。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驾驭天子金车。《周礼·夏官》: “齐仆,下大夫二人”,“掌驭金路以宾、朝觐、宗遇、飨食,皆乘金路。其法仪,各以其等为车送逆之节”。
邪恶不正行为不端谋朝乱政的大臣。《韩非子·饰邪》:“彼法明则忠臣劝,罚必则邪臣止。”《史记·吴王濞列传》:“今者主上兴于奸,饰于邪臣,好小善,听谗贼,擅变更律令,侵夺诸侯之地。”
官署名。隋朝秘书省所领,置郎二员、佐郎八员及校书郎、正字等属官。唐高祖武德四年(621)改曹为局。官署名。隋朝秘书省置著作曹,掌修国史,其官有著作郎、著作佐郎。见《通典·职官八·秘书监·著作郎》。
(1)北洋政府时期为扩大中国本部的范围,并加强对边区的统治,于本部十八省的西北两边设置四个特别行政区,即绥远、热河、察哈尔、川边。(2)国民党政府时期于省、市、县及设治局四种行政区划以外,或因外交关系
官名。国民党政府置于区署,员额二至五人,在区长之下,分掌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军事等事项,由区长甄选训练合格人员中遴请县政府委派。若地方财力不足,得以一人兼任数职,而军事指导员则须由区国民兵队队附兼
官名。北魏置。《北齐书·步大汗萨传》:“父居,龙骧将军、领民别将。”参见“别将”。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与倒塌岭节度使司分领倒塌岭路兵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