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府
即宰相府。西汉丞相为宰相,故丞相府亦称宰府。东汉丞相更名司徒,司徒府沿称宰府。
官署名,为宰相府的省称,也称相府。《后汉书·马严传》:“旧丞相、御史亲治职事,唯丙吉以年老优游,不案吏罪,于是宰府习为常俗。”
即宰相府。西汉丞相为宰相,故丞相府亦称宰府。东汉丞相更名司徒,司徒府沿称宰府。
官署名,为宰相府的省称,也称相府。《后汉书·马严传》:“旧丞相、御史亲治职事,唯丙吉以年老优游,不案吏罪,于是宰府习为常俗。”
使职名。唐、五代方镇使府军将,唐玄宗天宝十五载(756)始置,杨国忠选剑南旧将为之,于苑中教习监牧小儿。宣宗大中六年(852) 诏天下军府有兵马处皆置左、右两员,选善兵法武艺者充任,掌教练兵法及武艺,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太府寺诸冶西道署。
春秋前期齐国执政者国氏、高氏称为“国之二守”,位为上卿。至春秋后期,改设为右相、左相。
官名。南诏官,与爽酋、弥勤掌赋税。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勾校百官诸军诸司俸料、春冬衣、禄米、茶、盐、鞵、酱、傔粮等。
官名。清末各机构中所设总办一职之副手。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置,掌造竹器。分设于朝中与军中,朝中的为天朝典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军中的为各军典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黄帝时官名。黄帝以云名官,夏官为缙云氏。详见“缙云”条。黄帝的另一称号。见“黄帝”。
官职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指“清官”的品级。北魏后期,武职地位较低,《魏书·张彝传》:“ (彝)第二子仲瑀上封事,求铨别选格,排抑武人,不使预在清品。”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 改工部总部而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掌经营造作之总务。二十九年 (1396) 改营缮清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