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置,为郡国佐吏,为集曹副长官,掌佐集曹掾上计和收录所属县的上计簿,兼掌粮谷输纳。参看“集曹”、“集簿”、“集曹掾”条。
官署名。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太子左宗卫率府置,率一员、副率二员,掌东宫兵仗、仪卫之政令,置长史及录事、仓、兵、胄曹参军事,又有司阶、中候、司戈、执戟; 并领外府三。中宗神龙元年(705)又改为
官名。清代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设拜达生,掌王府内的会计、保管、建筑、仪仗等事项。
即俸禄,官吏的“工资”,汉朝制度是,一半给钱,一半给谷。《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汲黯曰:弘位在三公,奉禄甚多,然有布被,此诈也。”《后汉书·百官五》:“百官受奉例:大将军、三公奉,月(谷)三百五十
官名。唐朝内官,玄宗开元 (713—741) 中置为六仪之一,一人,正二品,与淑仪、德仪、顺仪、婉仪、芳仪同掌教九御四德,率其属以赞后礼。女官名。唐置,《新唐书·百官二·内官》:“淑仪、德仪、贤仪、顺
官名。见“右中郎将”。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五郊群神事,隶太常寺太庙署。
监狱名。夏代后期设置,见“夏台”。
海关征税部海班、海事部运输科与巡船班的洋员,地位在管驾官之下。见“征税部”、“海事部”。
官名。明朝和清朝都设巡抚和参将,凡是为巡抚统理营务的参将,称抚标中军参将。参看“参将”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