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寄禄官

寄禄官

官制用语。宋朝用以确定官员俸禄、品秩的阶官。唐朝前期,官员皆依品领俸。代宗大历十二年(777) ,始改以官定俸,自三师、三公至参军、文学博士、录事,月给一百二十贯文至十贯文。中期以后,三省、六部常以他官主判,其正官渐失本职。宋初,又以京朝官出领州、县,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类以他官主判,其正官非有特旨不领本职。然犹袭唐制,以官定俸,如别无差遣及所任差遣未入《禄令》,即领本官俸,因称其官为寄禄官。铨叙、升迁皆以此为资级,同时以此确定官品。北宋前期,文臣以三师至诸寺监主簿为寄禄官; 武臣以节度使至刺史,横班、东西班诸使副,以及三班使臣为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省部寺监之官复为职事官,裁定原散官制为《寄禄新格》,以开府仪同三司至承务郎为文臣新寄禄官。徽宗崇宁二年(1103),又置承直郎至将仕郎七阶,为选人寄禄官。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寄禄官,置大夫及郎诸阶,罢横班及东西班诸使副; 内侍与医官亦改置新阶,寄禄之制始臻完备。南宋因之。


宋朝专用来表示官阶俸禄的官号,不表示实际担任官职,这种官号,称寄禄官。神宗元丰年间实行新官制,寄禄官号改为官阶名。见《宋史·职官九》。

猜你喜欢

  • 咒禁师

    官名。唐朝殿中省尚药局置四员,太常寺太医署置二员,流外三品,掌咒禁驱邪。流外官名。唐代于殿中省尚药局置四人,太常寺太医署置二人,掌以咒禁祓除邪魅为厉,病者须斋戒以接受祓除,是一种巫术。

  • 胄子监

    官署名。渤海国置,有监长等官。

  • 正言

    官名。北宋太宗端拱元年(988),改左、右拾遗为左、右正言,八品。其后多出居外任,或兼领别司,不专任谏诤之职。仁宗明道元年(1032)置谏院后,非特旨供职者不预规谏之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 小室韦军详稳司

    官署名。辽朝置。统领小室韦部军,长官为详稳,下设都监等官。属北面边防官西北路总领司。

  • 铜作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承造铜锡器皿等事。设司匠、领催七人,各种匠役一百零五人。

  • 督捕前司

    官署名。清初刑部所属机构。康熙三十八年(1699)设,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雍正十二年(1734),与督捕后司并为督捕清吏司。“详督捕清吏司”。

  • 京兆府狱

    监狱名。据《唐六典》记载,唐代于西京置京兆府狱,长安、万年两京县亦均有狱。京府、京县的监狱不仅由府尹、县令管辖,而且直接受朝廷监督,中央官员犯罪也常拘系于京兆狱。因此京府、京县的监狱兼具中央监狱和地方

  • 计史

    官名。唐朝太常寺太卜署、司农寺诸仓等置,流外三品、七品,掌料功程事等。官名,为“上计掾史”的省称。详见《计吏》条。

  • ① 以下级拟上级。《公羊传·隆公五年》: “讥始僭诸公也。”何休注: “僭,齐也。下仿上之辞”。②以下级犯上级。《谷梁传·隆公五年》: “始僭乐矣。”范宁注: “下犯上谓之僭。”

  • 盐池都将

    官名。北魏末、西魏置。《周书·寇儁传》“孝昌(525—528)中,朝议以国用不足,乃置盐池都将,秩比上郡。”主管盐池事务,统兵守卫,有时加将军号。西魏文帝大统(535—551)初,辛庆之以行台左丞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