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客局
官署名。南朝梁置,为东宫诸局之一。
官署名。南朝梁置,为东宫诸局之一。
官名。周朝置。①太宰所属掌宫庙之吏。《仪礼·公食大夫礼》: “司宫具几。”郑玄注: “司宫,大宰之属,掌宫庙者也。”孔颖达疏:“大宰之下有宫人,掌宫中除汙秽之事,即此司宫。”② 宫内阉官之长。《左传·
官名。明始置,清初改为左右寺丞。详见“大理寺正”。
汉初称太仆,俸二千石,掌王车马。武帝改太仆曰仆。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官名。汉初王国置太仆,《史记·仓公列传》记齐国有太仆,秩二千百,掌舆马。武帝以后改称仆,减其秩为千石。东汉沿
见“怯薛”。
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参与谋议丞相府军事。《三国志·魏书·卫臻传》:“会奉诏命,聘贵人于魏,因表留臻参丞相军事。”
官名。十六国前赵刘曜置。《晋书·刘曜载记》:“曜大悦,署 (杨) 难敌为使持节、侍中、假黄钺、都督益宁南秦凉梁巴六州陇上西域诸军事、上大将军、益宁南秦三州牧、领护南氐校尉、宁羌中郎将、武都王。”
官署名。元末置于有关行省,以处理军政事务。自顺帝至正十一年 (1351) 起,先后于济宁(今属山东)、彰德 (今河南安阳)、陵州 (今山东德州),冀宁 (今山西太原)、保定、大同、真定 (今河北正定)
清代司押运漕粮的地方佐贰官。押运漕粮本为督粮道之职,因督粮道在各任所董理运务无暇兼顾而委之于地方佐贰官。押运同知、通判掌督押粮船,管束运军,查禁沿途迟延、侵盗及搀和诸弊。清制共设押运同知、通判十六人,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时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陈沿置,定为拟七品,比秩六百石。
官署名。元朝置。太祖十年(1215)蒙古军占领金中都,改名燕京,置燕京路总管大兴府管理市政,隶燕京行尚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