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简科
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置经承二人,办理文移事务。
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置经承二人,办理文移事务。
①《周礼》称朝廷举行朝觐会同等大典礼仪担任相礼之人。《周礼·春官·大宗伯》: “朝觐会同,则为上相。大丧亦如之。”郑玄注: “相,诏王礼也。出接宾曰摈,入诏礼曰相。” ② 汉朝以后对宰相的尊称。宋朝宰
官名。北齐置,州府属官,职掌不详。
官名。十六国后燕置。《晋书·冯跋载记》: “及 (慕容) 熙僭号,(冯素弗) 为侍御郎,小帐下督。”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太子身边的侍从,多用亲信近臣,故权力甚大,升迁颇速。《魏书·恩幸传》:“(赵)脩本给事东宫,为白衣左右,颇有膂力。世宗践祚,仍充禁侍,爱遇日隆”,“旬月之间,频有转授,历员外,通
官名,西汉时匈奴置此官,为二十四长属官,位在当户下。《汉书·匈奴传上》:“颛渠阏氏父左大且渠怨望。”“单于闻之喜,召贵人谋,欲与汉和亲。左大且渠心害其事。”
任官制度。明清官员任职满一定年限后可酌情升调,称“俸满”。清制,京官以历俸二年为俸满,外官以历俸三年为俸满,并以俸满作为等待补缺的选班之一。
官署名。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农林部。其职掌为:一、开垦,移民;二、牧畜改良;三、荒地处分;四、种畜检查和兽疫;五、垦牧团体;六、其他。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次年
官名。清朝八旗都统衙门之属官。又称“协理事务参领”、“印房参领”。雍正十三年(1735),省左、右司掌关防参领设。乾隆元年(1736),复定员额,满洲旗各二人,蒙古旗各一人,汉军旗各二人,共四十人。各
官署名。明朝南京六部之一。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原留南京之户部遂加“南京”二字。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去“南京”二字,只称户部。正统六年(1441)再定以北京为京师,留南京之
官署名。秦朝已设。西汉沿置,职掌制作郊祀宗庙音乐及采择民间歌谣,管理宫廷歌舞艺人,制作乐器。隶少府。(一说初隶太常所辖太乐令,武帝时始分立,改隶少府)武帝时规模较大,置于上林苑中。设令一员、丞三员,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