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夫
周朝掌射箭的武臣。《诗经·小雅·车攻》:“决拾既饮,弓矢既调,射夫既同,助我举柴。”
周朝掌射箭的武臣。《诗经·小雅·车攻》:“决拾既饮,弓矢既调,射夫既同,助我举柴。”
官名。见“某国详稳司”。
官署名。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1014),置都大管勾南宫北宅所,掌诸王出纳事务。仁宗景祐三年(1036),徙南宫吴王院属睦亲宅,遂只称管勾北宅所,以诸司副使二人管勾。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第十等,位不入八分镇国公下、镇国将军上。关于八分,参见“不入八分镇国公”。封爵名。清置,见“八分。”
宋朝担任吏职的人户,称为吏户。
官名合称。即唐朝所置安东、安西、安南、安北四大都护府都护。五代后唐以此为定额,仍以安东大都护为首,其安南、安西、安北三大都护次之。详见各条。
官名。春秋时吴国置。吴国军制百人为行,行的长官称行头。《国语·吴语》: “陈士卒百人以为彻行、百行,行头皆官师。”
官署名。北齐太常寺置,掌医药等事,有令、丞。隋朝令二员、丞一员,又有主药二员、医师二百员、药园师二员,医博士二员、助教二员、按摩博士二员、祝禁博士二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 又置医监五员、正十员。
官名。周朝置。掌柔治韦草。见《周礼·冬官·考工记》。
官名。清朝刑部直隶清吏司副长官。简称直隶司员外郎。乾隆六年(1741)设。满、蒙各一人,汉二人,从五品。佐郎中掌顺天府、直隶及八旗游牧察哈尔左翼所属刑名。光绪三十二年 (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驾驭象路,备王乘坐,兼掌副车政令。见《周礼·夏官》:道仆,上士十有二人;”“掌驭象路以朝夕燕出入,其法仪如齐车,掌贰车之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