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司右上士、中士
官名。见“司右中大夫”。
官名。见“司右中大夫”。
爵名,也写作“翕侯”。汉和西城康居、乌孙皆置。《汉书·匈奴传上》:“前将军翕侯赵信兵不利,降匈奴。赵信者,故胡小王,降汉,汉封为翕侯……单于既得翕侯,以为自次王,用其姊妻之。”《汉书·张骞传》:“大月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隶属于行政院。民国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五月十五日,国防最高委员会决定撤销军事委员会及其所属各部、会以及行政院的军政部,于同年六月一日组成了国防部, 承国民政府主席(后为总
车上的黑色篷盖。汉制,二千石官员坐车皆为皂盖,以显示身分。也用作官员代称。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隶宣政院。设于世祖至元初年,原设府地点不详,至元六年(1269)迁到河州(今甘肃临夏),掌管朵思麻(脱思麻,今青海东部)地区军民政务。又称朵思麻宣慰司,简称吐蕃宣慰司。置宣慰
君主的嫡妻、皇帝的后。《史记·五帝本纪》:“嫘祖黄帝正妃。”注:“《索隐》:黄帝立四妃,象后妃四星。”《汉书·天文志》:“后句四星,末大星正妃,余三星后宫之属也。”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理监狱事务。司内分设经画、监视、营缮三科。其中经画科掌理全国监狱的设置、废止或其他变更事项,监视科掌监督全国狱官、视察罪犯习艺所、假出狱、免幽闭,出
即公元938年后辽之“南京留守”。
官名。明朝建文(1399—1402)中于亲王府置,二人,以辅弼亲王。进见时,侍坐,称名而不称臣,亲王侍之以宾师礼。永乐(1403—1424)初罢。
官署名。清末置县警察公所,民国初沿置,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9年)一月八日公布《划一现行地方警察厅组织令》,规定已办巡警的各县设置警察事务所,由县知事监督指挥。次年八月公布《县警察所官制》后,
指黄金铸造的官印和系官印的紫色丝带。汉朝凡诸侯王,及丞相、大将军等高官,均佩用之。简称金紫,亦比喻高官。魏晋南北朝二品以上的三公以及开府位从公者,加金印紫绶; 光禄大夫加者,称为金紫光禄大夫。又,诸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