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方署
官署名。金置。属少府监。掌造金银器物、亭帐、车舆、床榻、帘席、鞍辔、伞扇及装钉之事。设令、丞领署事,秩从六品、从七品。下设直长,秩正八品。
官署名。隋置,分左内右三尚方署,各置令丞,掌造御用器物,属太府寺。见《隋书·百官下·太府寺》。
官署名。金置。属少府监。掌造金银器物、亭帐、车舆、床榻、帘席、鞍辔、伞扇及装钉之事。设令、丞领署事,秩从六品、从七品。下设直长,秩正八品。
官署名。隋置,分左内右三尚方署,各置令丞,掌造御用器物,属太府寺。见《隋书·百官下·太府寺》。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教育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所掌为:一、师范学校;二、中学校;三、小学和蒙养院;四、普通实业学校;五、盲哑学校,其他残废等特种学校;六、和以上相等的各种学校;
禁军名。后周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周广顺元年(公元951年)四月改侍卫马军为龙捷左右军,为禁军中的两军。
正直而敢谏诤之臣,即贤臣。《汉书·朱云传》:“上曰:勿易,因而辑之,以旌直臣。”
官署名。南宋宁宗嘉定十六年(1223)置,隶皇城司,以都提举奉安符宝所承受官主管。
官名。隋初如北齐之制,右尚方署置令二人,丞六人,隶太府,炀帝时改隶少府。唐沿置,武后时去方字,称右尚署。设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又有府、史、监作、典事、掌固之属。掌供天子十一闲之马鞍辔及
官名。北齐置。见“白间局”。
官署名。清末设置,配置在地方审判分厅内。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商埠审判厅、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规定地方检察分厅不设检察长,分厅职掌与其他官员的设置,均与地方检察厅相同。参见
即“誊黄右通政”。官名。明置,属通政使司。《明史·职官二》说:“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置提督誊黄右通政,不理司事,录武官黄卫所袭替之故,以征选事。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革。”
吏名。辽朝北枢密院吏员,在北枢密院通事下。
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设经承,掌往来文移。唯大兴县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