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见“禁烟总局” 。
官秩等级。西汉置,新莽时改为下大夫。东汉三国两晋南北朝又置。西汉丞相长史、御史中丞及其他中央机构的副职,皆秩千石。大县县令也有秩千石者。东汉略同,月俸八十斛。晋朝凡尚书令、尚书仆射、公府长史、司马,秩
官署名。清末弼德院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设。掌本院文牍、会计、议事记录及一切庶务。置秘书长一人,秘书官若干人。
官名。清朝大理寺所属职官。掌办左、右二寺章奏及收在京衙门文书,并办理有关本寺官员升除、理藩院所管蒙古地方刑名和八旗满文文移事务。顺治元年(1644)设,一人,满洲缺。秩正七品。例以在京部院及外省将军、
海关海事部灯塔科与地方机构灯塔班的洋员。见“海事部”。
参见“兵部左侍郎”。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权势极重。《晋书·石勒载记下》:“署石季龙为单于元辅,都督禁卫诸军事。”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魏书·鲜卑乞伏国仁传》: “(国仁)父司繁,拥部落降于苻坚,以为南单于,又拜镇西将军,镇勇士川。”参见“单于”。南匈奴的国君称南单于,相当汉族的国君皇帝。《后汉书·考顺帝纪》:“
官名。一说即“质人”,掌市场平定物价的长官。《庄子·知北游》: “夫子之问也因不及质正获之问于监市履狶也。”高亨《诸子新笺》: “质正即质人,而名质正者,正,长也,官也。如酒正、庖正之例耳。”
官署名。明建国前所置司法机构。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设卿为长官,秩正三品。洪武元年(1368)革。十四年后,改置大理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