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膳大夫
散官名号。明洪武十年(1377)置,以授光禄司卿中庖人出身者。三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仍旧。
散官名号。明洪武十年(1377)置,以授光禄司卿中庖人出身者。三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仍旧。
官名。汉置,属卫尉,为诸屯军官,领兵屯守。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卫尉》。官名。西汉卫尉的属官中有卫候、卫司马二十二人。卫候见《汉书·冯奉世传》:“前将军增举奉世以卫候使持节送大宛诸国客。”其职掌当与
官名。北魏为内官,即侍从宫禁的亲近官员,多由亲贵子弟充任。《魏书·陆俟传》:“太宗践祚,拜侍郎,迁内侍,袭爵关内侯。”隋朝为内侍省长官,用宦者,置二员,从四品上;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长秋令,用
官名。镇将副贰。隋朝上镇从五品,中镇正六品,下镇从六品。唐朝上镇二员,正七品下; 中镇一员,从七品上; 下镇一员,从七品下。官名。唐代在边防设镇,置镇将和镇副等,分上中下三等,上正七品下,中从七品上,
官署名,清朝西藏的铸钱机关,掌铸钱。见《清会典事例·理藩院·西藏钱制》。
清朝八旗世管佐领之一。又称“勋爵佐领”。凡努尔哈赤时期率属归诚之女真各部落酋长,授为佐领,仍统其众,爰及子孙,世袭罔替者,均谓之“勋旧佐领”。
东汉度辽将军的兵营,屯五原曼柏县。《后汉书·孝安帝纪》:“乙巳,诏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减罪一等,诣敦煌、陇西及度辽营。”
见“收掌”① 。
官名。又称“淮夫”。西周置。主狱讼刑罚。《尚书·周书·立政》:“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孔安国传: “准人平法,谓士官。”孔颖达疏:“准训平也。平法之人谓士官也。士,察也,察狱之官用法必当均平,故谓
古时官员丁忧,须去职,居家守制。若守制未满期而应朝廷之召出而任职,称为夺情。另有朝廷要员,因某种需要,特命不必去职居丧,以素服留署办事,但不参与吉礼者,亦称夺情。官吏去职守丧在家,朝廷强令其出来做官,
官名。南朝齐、梁、陈及北齐置,为墨曹长官。梁自三班至流外四班,陈自八品至九品,北齐自七品上至八品上。多以文学之士担任。常省称为“墨曹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