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衣典御
官名。隋初为尚衣局的主官,炀帝时改为奉御。宋复为尚衣局的主官,位在奉御上。见“尚衣局”。
官名。隋初为尚衣局的主官,炀帝时改为奉御。宋复为尚衣局的主官,位在奉御上。见“尚衣局”。
官名。战国秦置。又称大啬夫,即县令、长。《睡虎地秦墓竹简·仓律》: “县啬夫若丞及仓、乡相杂以印之。”《鹖冠子·王铁》:“五乡为县,县有啬夫治焉。”官名。秦置,为县的行政长官,即县令、长之职。见“啬夫
官名。汉朝中央及州郡官府均置,典领文书簿籍,经办事务。丞相或三公府称黄阁主簿,录省众事,职权甚重。三国魏末丞相府置,员四人。西晋初三公及位从公者加兵,始置主簿。东晋则诸公皆置,员二人。与祭酒、舍人主阁
官署名。即内教坊,唐武则天如意元年(692)改此名,以宦官为使; 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内教坊。官署名。即内教坊,掌女乐。唐武德后,在禁中置内教坊。武后如意元年,改称云韶府,以中官为使。见《新唐书
官名。清末各省巡警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每省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三年,归督抚统属,并由民政部考查。掌全省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事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设巡警公所
官名。东晋置。《晋书·姚弋仲载记》:“永和七年 (351),拜弋仲使持节,六夷大都督、都督江淮诸军事、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大单于,封高陵郡公。”
档案名。清朝军机处之档册,专记皇帝特降之谕。清制,皇帝的命令,通称谕旨。然“谕”与“旨”亦有所别,凡因臣下奏请而发者称“旨”; 凡不因奏请而特降者称“谕”。
见“御前弓马子弟所”。
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管理出洋游学生一切事务。三十二年,併入学部。
官名。亦称三库档房主事。清朝管理户部三库大臣之属官。雍正二年(1724)设,满洲一人,领总档房事,三年一更代,缺出于各部院满洲主事内保送选补。掌理三库之文案,籍会出纳,综汇奏销,兼掌解库银两之批回及雇
官署名,即师尉郡之政府。详“师尉大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