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州军府

州军府

官署名。汉代州部僚佐仅有别驾、治中及诸曹从事一系,均由长官辟除。汉末、三国时期,以地方军事频仍,刺史加将军领兵者,则加置长史、司马。魏及西晋,朝廷有时派员参赞领兵刺史的军事,然尚未成为定制,军府僚佐亦未自成系统。东晋以后,军府始逐渐形成。其时除单车刺史仅置州吏如汉制之外,凡刺史加将军者均得开府置佐,且其组织渐有定型,于是与承汉代以来的州吏并列,各自成一系统,分别称为府佐吏与州佐吏。军府僚佐以长史和司马为上佐,分职诸曹略如公府,阁内有功曹、主簿、录事、东西曹掾以及警卫军府的防阁将军等。自上佐至阁内诸职(功曹、主簿等)均为品官,长官有推荐权而无任命权,但无簿贯限制。军府建立之初,本来只理军务,与地方行政无涉。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州佐吏的职权渐被侵夺,至南北朝时,州的行政事务全归军府,自汉代以来相承的州佐吏一系转处闲散,成为地方人士籍以寄禄的冗官。北魏、北齐制同南朝。北周时已有混合两系僚佐的趋势。隋文帝统一全国后,遂废除州佐吏一系,专以军府的长史、司马与诸曹参军军事掌理地方政务,形成唐代州府组织的典型制度。

猜你喜欢

  • 罗罗斯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

    元朝官署名。秩从二品,隶云南行省,置司建昌路(今四川西昌),领建昌、德昌、会川三路和柏兴府,辖境包括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与西昌专区一部分地区。置宣慰使三员,同知、副使各一员。

  • 郡田曹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代置,《五曹算经》说:“一为田曹,地利为先。”列田曹为五曹之首。刘向《洪范五行传》亦有“田曹共畜养”之说。在重农的汉代,此官的设置自然普遍,而《碑》、《传》不见记载,可能在东汉时代田

  • 行政院会议

    国民党政府行政院设置,见“行政院”。

  • 书记室

    官署内部机构名。北洋政府于高等检察厅、国民党政府于最高法院附设的检察署均置书记室,总理官署内部事务。

  • 左庶长

    ① 爵名。战国秦置,秦汉两朝因之。为二十等爵第十级。庶长,意为众列之长。秦时多以军功得之。汉武帝时,卜式以数入财物,亦得赐爵左庶长。② 官名。战国秦置,相当于将军。爵名,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十级,意思是

  • 护羌校尉

    官名。西汉武帝置,持节统领羌族事务。东汉初罢。建武九年(后33),复以牛邯为护羌校尉。后或省或置。章帝以后遂为常制。秩比二千石,有长史、司马二人,多以边郡太守、都尉转任。除监护内附羌人各部落外,亦常将

  • 试监察御史

    简称“试御史”。明朝任官制度中的一种试职。入都察院为监察御史的官员,先以试职的身分在院工作一年,以熟悉政务,并听本院考察其品行才识,堪用者乃实授,故名。

  • 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

    宋朝军职名。五代后周,殿前司骑兵铁骑军和步兵控鹤军各分左、右厢,设铁骑控鹤四厢都指挥使总领之。宋太宗时,铁骑军改捧日军,控鹤军改天武军,设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为统兵官。徽宗政和四年 (1114) 定为

  • 君公

    指诸侯。《尚书·商书·说命中》: “树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师长。”孔颖达疏: “君公谓诸侯也。”

  • 单州招抚司

    官署名。金末战时设立的机构。宣宗兴定五年(1221)二月,置于南京路单州,以招集河北离散民众。参见“招抚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