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辽置,见“舍利司”。
官名。隋始置此官,属大理寺,掌平决刑狱。其后历代相沿,至清末废。民国初设平政院,院置评事数人。见《隋书·百官下》、《文献通考·职官十》。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廪人与仓人。廪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掌计一年谷入之数并藏米,仓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掌谷物的储藏。北周地官府所属有司仓中大夫、司仓下大夫。《隋书·食货志》
参见“都统司”。
商代前期王室的基本军事组织。见“族军”。
非皇帝所派而聚众屯田的首领。《三国志·魏书·赵俨传》:“屯田客吕并自称将军,聚党据陈仓,俨復率署等攻之,贼即破灭。”
官署名。北齐太府寺始置,有令、丞,又别领京坊、河东、信都三局丞。隋朝沿置,有令二员、丞四员。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隶少府监,寻与司织署合并为织染署。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监察院的长官。其职权有四:一、综理全院事务;二、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任免所属官吏;三、任监察会议的主席;四、国民政府发布有关监察院主管事项的命令须由院长副署。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系加官,非实职。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置,为从七品医官阶官。医官名,也是医官官阶名,宋设此医官,供内侍。见《宋史·职官九·医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