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又称南河河道总督。清朝督理江南河道之最高长官。总督江南河道,掌理黄、淮汇流入海,南北运河泄水行漕及瓜州江工,支河湖港疏浚、堤防之事。雍正七年 (1729) 改总河设,驻清江浦,并设副总河一人襄理
官署名。民国置,为一省的最高行政机关。依照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及中央法令综理全省政务。由国民政府选任委员七至九人,并制定主席一人,组织省政府委员会,行使职权。设秘书处及民政、财政、建设、教育等厅。后改主席
公府诸曹之一。三国时魏于咸熙元年(公元264年)置于丞相府,有掾、属各一人,掌戎杖器械,秩第七品;蜀吴无考。魏大将军府亦置铠曹掾一人,蜀吴无考。西晋安平献王孚为太宰,设铠曹属一人。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
官署名。清朝宗人府所属机构。与右司并行。各设理事官二人,副理事官二人,主事二人,委署主事二人,供事三人。分掌左(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右翼(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宗室、觉罗之谱牒、承袭,
官名。十六国北燕置,以宦官充任,为皇帝亲信,负责宫中与外朝的联系。冯跋卧病时,中给事胡福掌宿卫禁军。北魏沿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中,二十三年改名中给事中。官名。北魏置,从三品中,给事
武官名。辽置, 见“卫军司”。
杂任职名。唐太乐署所属有文武舞郎一百四十人,由乐户充任,掌乐舞承应之事。
宋制,以流外、进纳与摄官合称三色人。有举主二员,三色官可至吏部或本路监司参选,拟注差遣窠阙。摄官可入小县簿尉;进纳授试衔,入下州判、司,中下县簿尉;流外入下县簿、尉。
元代中书令下设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员,正一品,银印。统六官,率百司,中书令缺,则掌中书省事,助天子理万机。见《元史·百官一·中书令》。明初承元制,设中书省,置左、右相国。吴元年命百官礼仪俱尚左(以左为上
见“国用司”。官署名。即“国用司”,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