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少数民族在王室供职者。《大盂鼎铭》: “锡夷司王臣十又三伯。”
西汉黄门待诏之一,为黄门书者中的功高者。见《汉书·艺文志》。假使,指功高者。《通典·职官三》“中书省通事舍人”条说:梁“谒者十人,……功高者一人为假使,掌差次谒者。”
见“近侍局”。
科举制度。进士科考第分五等,第三等即称“进士出身”。元、明、清诸朝规定,经殿试取录者共分三甲,第二甲赐进士出身。
市政府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粮食储备及调节事项;农商工业的改良及保护事项,劳工行政事项,造林垦牧渔猎的保护及取缔事项,合作社及互助事业的组织及指导事项,教育文化事项,育幼养老济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属官,掌收敛饲养牲畜的刍草,下设掌刍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见“戴琫”。
官名。唐朝始置。太宗出征置京城留守,其后凡皇帝不在京师,即置,而以右金吾大将军为之副。玄宗开元十一年(723) 太原府亦置,以少尹为之。辽、金诸京留守司置,位次于留守、同知留守事。例带本府少尹兼左路兵
官名。即“出入使人”。
官名。明初于各王府典服所置,一人,正六品,掌王府冠服之事。后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