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巡江工司

巡江工司

海关 海事部巡工科洋员,地位在副巡工司之下。见“海事部”。

猜你喜欢

  • 右鹰扬卫将军

    官名。即右武卫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右武卫将军。

  • 明法科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汉代以明法为察举的科目之一,唐以明法为科举的常科,属于法律科目。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第,通八为乙第。五代时明法科或停或复, 宋于雍熙二年(公元985年)置明法科,兼习三小经。景

  • 奉宸

    官名。辽置,见“奉宸司”。

  • 兼管顺天府尹事大臣

    官名。又称“兼尹”。清朝特派管理京畿之官员。雍正元年(1723)设,特简汉大学士、尚书、侍郎等部院大臣充任,无正员。兼掌顺天府所管一切政务、民事。

  • 造币总厂监督

    官名。正副各一人,为造币总厂的正副主官。见“造币总厂”。

  • 左通政

    官名。明清通政使司之副长官。佐主官掌司事。明洪武十年 (1377) 设一人,正四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满、汉各一人。乾隆十三年(1748)改为副使。

  • 司功参军事

    官名。隋文帝开皇三年(583)改诸卫、太子诸率、诸王府、诸州功曹参军事而置,炀帝大业三年(607)均改为司功书佐。唐高祖武德(618—626)中诸王府、玄宗开元(713—741)初诸卫、太子诸率先后复

  • 制勘院

    官署名。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神宗以后置,掌审问判决奉皇帝命令立案推断之事,结案后即罢。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宋制,官吏犯法或处理特殊案件,皇帝可以随时指定法官组成临时的审判机构来处理,此种机构称为“

  • 右司郎中

    官名。唐太宗贞观二年 (628)置,员一人,从五品上,为尚书右丞副贰,协掌尚书都省事务,监管兵、刑、工部诸司政务,举稽违、署符目、知直宿,位在诸司郎中上; 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名右承务,咸亨元

  • 等衰

    周朝制定的尊卑等级制度。《左传·桓公二年》: “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弍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