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工务司

工务司

官署名。清末农工商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 改商部通艺司设。掌工艺物料、机器制造诸工政、管理办矿准驳事宜,统辖京外各工艺制造、矿务学堂、公司、局、厂,兼管本部实业学堂、工艺局、劝工陈列所等。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


官署名。(1) 清末置,属农工商部。掌管工艺物料,机器制造,劝工招工,组合工场,调查全国矿产,管理办矿事宜;兼管京师实业学堂、京师艺徒学堂、工艺局、劝工陈列所、化分矿质所、权衡度量局、首善工艺厂、工业试验所。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四人。司内组织设矿务、劝工、惠工三科,分掌本司事务。(2)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工商部。其职掌为:一、工业的提倡和奖励;二、国有工业;三、工业团体;四、工厂的监督、检查;五、工人保护;六、工人教育;七、工业品的发明和特许;八、工业检查和试验;九、度量衡的制造、检查和推行;十、其他关于工业一切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次年本司裁撤。(3) 国民党政府设置,属铁道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铁道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铁道工务之监督管理及扩充改良事项;二、铁道路线之测定及其工程设计事项;三、铁道建筑工程之监督管理事项;四、铁道终点及沿线附属区城市街港埠建设事项;五、铁道工程机械建筑材料购置之审核事项;六、铁道机厂、材料工厂之建设管理事项;七、省有民有铁道工务之监督事项;八、其他一切铁道工程建设事项;九、国道工务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本司事务。

猜你喜欢

  • 小驾部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佐驾部中大夫、小驾部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驾部次官。宣帝即位

  • 太孺人

    命妇名号。明、清置,以封正、从七品官员之母。

  • 明法

    ① 或称“明律令”,即通晓法律。汉朝选举科目。时诏令察举人才,所设科目有明习法令一项,即为明法之始。明法者多任以与司法、监察有关的职务,如御史、御史中丞。唐、宋取士之科皆有明法。唐试律七条、令三条,全

  • 太子中盾署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子率更寺,掌巡逻禁卫。设令、丞为长贰。

  • 亭卒

    秦汉亭部小吏。亭有两卒,分理内外。一为亭父,掌开闭扫除; 一为求盗,掌捉捕盗贼。或以为亭父、求盗为一职。小吏名。秦汉时城乡都置亭,亭置长,亭长的属员称亭卒。有的掌开闭扫除,有的掌寻捕盗贼。参看“亭长”

  • ①春秋时期诸侯国家定期派遣卿或大夫一级使臣持礼品朝见周天子。《礼记·王制》: “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郑玄注: “比年,每岁也。小聘,使大夫; 大聘,使卿。”①春秋时期晋文公称霸后

  • 冠军使

    官名。清朝銮仪卫之职官,顺治四年(1647)设。十一年定员十人,正三品。其中七员为“掌印冠军使”,分掌左、右、中、前、后、驯象六所及旗手卫(总称七所)之印。一员为“掌卫事冠军使”,专掌旗手卫之事务。另

  • 都邑大夫

    官名。掌城邑政令的长官。春秋战国齐国等置。《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田襄子既相齐宣公”,“襄子,使其兄弟宗人尽为齐都邑大夫”。

  • 省社会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三十年(公元1941年)行政院公布《省社会处组织大纲》,规定各省政府得设置社会处,主管关于人民组训、社会运动、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事宜。设处长一人,下设秘书、

  • 道纪司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 (1382) 始设于各府,掌钤束一府之道人。设都纪、副都纪为正、副长官。清沿明制未改。官署名。清朝设在省府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其官有都纪、副都纪各一人。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