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队参领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 (1904) 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参佐全军工队事务,遇工队聚用时指挥督率。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军中佐官名。清末新军在军一级置工程队,设参领官以掌理本队事务。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 (1904) 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参佐全军工队事务,遇工队聚用时指挥督率。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军中佐官名。清末新军在军一级置工程队,设参领官以掌理本队事务。
官名。 辽朝置, 为北面官。 著帐郎君院官员,属左祗候郎君班详稳司。掌左祗候郎君之禁卫事。
官署名。民国置,设在国民政府所在地,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其审理为:1、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第一审判决之刑事诉讼案件及第二审判决之民事诉讼案件;2、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裁定而上告案件;3、非
军中主帅。唐代韩愈《清边郡王杨燕奇碑文》:“其父为之请于戎帅。”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名,仍置司太原,为内八道监司之一,直隶御史台。参见“肃政廉访司”。
官名。为外城工巡局长官,员额二人。见“外城工巡局”。
官名。东晋置,掌督漕运。隶御史台。《晋书·孝武帝纪》: 太元六年(38))“初置督运御史官。”官名。晋置,《晋书·孝武帝本纪》记“太元六年(公元381年)置督运御史官。”其职相当于明清的巡漕御史。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见“朝上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粮米出纳,分总圣粮、又正总圣粮、副总圣粮、又副总圣粮,计四人,官阶为职同检点。
官名。清朝内阁之属官。康熙九年(1670),改内三院侍读学士设。额设满四人、蒙古二人、汉二人。分隶于满本房、汉本房、蒙古房各机构理事。秩从四品。掌章奏翻译、校阅等事。满、汉缺以通政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
武散官名。明朝置,武官正二品,加授。万历(1573—1619)时,曾加封建州卫左都督努尔哈赤龙虎将军之号。官名。金置龙虎卫上将军,正三品上,为武散官。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元代武散官中有龙虎卫上
官名。主相玉之官。又称“玉尹”。春秋时楚国置。《韩非子·和氏》:“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厉王使玉人相之。”《新序·杂事五》:“荆人卞和得玉璞而献之荆厉王,使玉尹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