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侍郎
官名。①十六国西秦乞伏炽磐置,为高级执政官。《晋书·乞伏炽磐载记》: “罢尚书令、仆射、尚书、六卿、侍中、散骑常侍、黄门郎官,置中左右常侍、侍郎各三人。”② 王、公国属官。掌侍从赞礼,通传教令。南朝或置,位在左、右常侍之下。参见“侍郎⑤ ”。③ 明、清六部及清朝理藩院置,为各部之副长官。详见各部左侍郎条。
官名。①十六国西秦乞伏炽磐置,为高级执政官。《晋书·乞伏炽磐载记》: “罢尚书令、仆射、尚书、六卿、侍中、散骑常侍、黄门郎官,置中左右常侍、侍郎各三人。”② 王、公国属官。掌侍从赞礼,通传教令。南朝或置,位在左、右常侍之下。参见“侍郎⑤ ”。③ 明、清六部及清朝理藩院置,为各部之副长官。详见各部左侍郎条。
官名。见“某部族详稳司”。
警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掌督察所属消防警察及消防事务。
官名。北魏置。内廷派驻尚书省都牧曹监察政务的官员,亦佐理曹务。位在都牧曹给事上。《魏书·张衮传》: “(张修虎)都牧、驾部二曹给事中,上谷公,司农少卿。”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罢。参见“给
官名。三国蜀置,统兵,位在后军师下,后护军上。官名,三国蜀置,掌统兵,位在后军师下、后护军上。
① 周朝六种治国法典合称。即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属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六官分掌。《周礼·天官·大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
即“按察使”。官名。明置,为提刑按察使司长官,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纠官邪,戢奸暴,平狱讼,雪冤抑,以振扬风纪,而澄清其吏治。其官属有副使、佥事、经历、知事、照磨、检校、司狱等。清沿明制,也置此官,称“
官名。宋朝内侍省、入内内侍省皆置,位在后苑勾当事内品上、内品及把门内品下。宦官职名。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
即“太子太保”。见“宫衔”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七年(1374)于广西庆远府(治所在今广西宜山县)置,设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正九品,掌购买当地少数民族所养马匹。后革。
官署名。清制,行营为皇帝出巡时临时建立的驻跸处所,亦称“御营”。据《光绪会典事例》卷一一五五记载:“康熙初年规定,驻跸之地,均按向导总统等先期指示地盘,护军统领、营总各一人,率护军参领、护军校、护军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