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主之夫的称谓。见“郡马”。
即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编制以内的散骑侍郎,系与员外散骑侍郎相对而言。参见“散骑侍郎”。汉代散骑侍郎的别称。《通典·职官四·历代郎官》:“天监三年复置侍郎,视通直郎。”注:“今人或谓前代正员郎即令尚书郎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第八等。位奉恩镇国公下、不入八分镇国公上。爵名,清朝置。清朝的宗室封爵分为十二级,奉恩辅国公为第六级。见《清史稿·职官一·宗人府》,参看“奉恩镇国公”条。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位佥事之下。无定员,视事之繁简酌置。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奉祠所,置奉祠正一人,秩正八品,掌祭祀乐舞。其副职有奉祠副一人,秩从八品;属官有典乐一人。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奉祠副裁革。
官名。元朝太史院置,五人,正八品,佐保章正观测记录星象变异,占定其吉凶之事。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前曾沿置于太史监。吴元年(1367)改太史监为太史院,仍置,秩从八品,职掌依旧。洪武元年(1368)罢。
泛指掌刑狱之官。《柴书·朱异传》: “上书言建康宜置狱司,比廷尉。”
官名。元朝千户所官员,二员,蒙古、汉人参用。上千户所从八品,中、下千户所从正、从九品内铨注。武官名。元置,属千户所。员额二人,蒙汉参用。上千户所的弹压秩从八品,中、下千户所的弹压在正、从九品官内铨注。
官制用语。官员犯重罪,皇帝下诏置狱,派专官审讯,称为诏狱。奉诏囚禁、审理犯人的机关,也指奉诏审理的案件。《汉书·文帝纪》:“降侯周勃有罪,逮诣廷尉诏狱。”《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宣帝地节三年初
官名。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京兆府录事参军事置。其后西都、东都、北都三都及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六府并置,各二员,正七品上。掌符印,参议府政得失。宋朝诸府置,掌府衙庶务,户婚诉讼,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