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小宫伯下大夫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小宫伯下大夫”。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小宫伯下大夫”。
即“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
官名。南宋置,见“都督(4)”。
明清捐纳事例之一。即常例捐纳,又称现行事例。清朝拯荒、军需、河工为暂行事例,期满或事竣即停。现行事例则不停,如乾隆元年(1736)停一切捐例,而捐监得以不停。乾隆四十一年以保举、考试、试俸、捐免例,列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行政院的长官,员额一人。其职权为:一、综理院务并监督所属机关;二、为行政院会议的主席;三;国民政府(后来的总统府亦同)发布关于行政院主管事项的命令处分,须由行政院院长副署;四、
古代诸侯的学宫,其前有半圆的池水,名为泮水,故又称泮宫。明清时因称童生入学为入泮。参见“进学”。
清礼部内部机构。掌支放养廉银两。本处每年由户部领银五千两,又由山东、安徽、福建三省各解银一千两。除本部一切公用支销外,按季发放给各官,统由户部奏销。本部吏员、工役的饭银,由河南、山西两省每年解银一千两
官吏所持名刺。《三国志·夏侯渊传》裴松之注引《世语》: “宾客百余人,人一奏刺,书其乡邑名氏,世所谓爵里刺也”。
官名。汉代将作大匠的属官有主章长及丞,《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掌凡大木也。”章指大木,供建筑之用。
① “丹书铁券”省称。《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申以丹书之信,重以白马之盟。”详“丹书铁契”。② 帝王诏书别称。亦称丹诏。③ 春秋时文书的一种。以丹书罪或籍,故称。《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斐豹隶
见“商部左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