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置。掌管东部少数民族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下设护夷校尉佐之。北齐沿置,从三品官名。晋朝设有此官,或领刺史,或持节为之,掌护南夷。见《晋书·职官志》。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急救受伤官兵。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官名,西汉置,掌领兵征伐或护卫、驻守。《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高昌侯董忠》:“忠有材力,能骑射……今为枭骑校尉,侍中。”
官名。唐德宗贞元二年 (786)置为右武卫长官,一员,从二品,位大将军上,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命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神宗元丰 (1
即谏官。《宋史·王拱辰传》:“帝曰:言事官第自举职,勿以朝廷未行为沮己,而轻去以沽名。自今有当言者,宜力陈毋避。”
官署名。简称大同等处万户府。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掌红城、马邑等处屯田新附军人一万人。武宗至大元年(1308),改为大同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元朝军事机构合称。又称六卫汉军。指前、后、左、右、中五卫与东宫侍卫六支侍卫亲军。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官告院长官,员一人,以知制诰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改置主管官。参见“官告院”。官名。见“官告院”。
见“征收课税使”。
爵名。战国秦置。军爵之一。《商君书·境内》:“军爵,自一级已下至小夫,命曰校徒操士。”春秋时隶属于战车的战斗步兵。即“步卒”,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