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相国
官名。元至正二十四年 (1364) 正月,朱元璋于应天自立为吴王,始置。为中书省长官,正一品。初位次于右相国。吴元年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改百官礼仪以左为上,遂改原左相国为右相国。明洪武元年 (1368) 改置为左丞相。
官名。元至正二十四年 (1364) 正月,朱元璋于应天自立为吴王,始置。为中书省长官,正一品。初位次于右相国。吴元年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改百官礼仪以左为上,遂改原左相国为右相国。明洪武元年 (1368) 改置为左丞相。
官制用语。指“行”、“兼”或“试守”等试署、暂理某职的官员得到朝廷的正式除授。
官名。西周置。掌守卫王宫。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守宫可能是世袭的官名”。官名。西周设置,《守宫盘》记“王在周,周师光守宫事,周师,不,易守宫丝束,蔖五,蔖二,马匹,毳布三,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于北京置。为行在六部之一,置官如六部之制。因明成祖朱棣本人常驻北京,故行在六部已行使六部职能。十八年定都北京,以六部官属移之北,不称行在。其留南京者,加“南京”字
官场用语。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举人省试合格,因故未参加殿试,可赴下次殿试,称为还殿。宋代科举考试的一项规定。殿试的应举人因故不能殿试,可在下一次殿试时再行参加,称为还殿。
官名。十六国后燕置。《晋书·冯跋载记》: “及 (慕容) 熙僭号,(冯素弗) 为侍御郎,小帐下督。”
官名,秦置,汉沿置,为皇后宫的长官。《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属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仆、中盾、卫率、厨厩长丞,又中长秋、私府、永巷、仓、厩、祠祀、食官令长丞。诸宦官皆
官名,俸六百石,车驾出,掌在前清道,还,持麾至宫门,宫门乃开。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春秋时晋国置。掌国家典籍的史官。《左传·昭公十五年》:“且昔而高祖孙伯黡,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政,故曰籍氏”,“汝,司典之后也,何故忘之”?官名。春秋时晋国设置。《左传·昭公十五年》: “女,司典
即“火儿赤”。
官署名。清沿明制,刑部与户部都按省区分司,刑部定为直隶、奉天、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广、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七清吏司(户部无直隶、奉天、安徽三司),另有一个